近日,有網友拍到一輛牌照屬陜西漢中鎮巴縣的警車停在云南某景區內,而照片里一男一女都是便衣打扮。這張照片立刻在網上引來“圍觀”。經鎮巴縣紀委、政法委等部門調查發現,開車的是鎮巴縣鹽場派出所所長譚代彬,警車屬于鹽場派出所。譚某在公休假期攜妻駕公車旅游,違反了警車的使用規定。
8月16日,鎮巴縣政法委決定,免去譚某鹽場派出所所長職務,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責令其本人承擔假期駕駛警車產生的所有費用,責令鎮巴縣公安局向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作出深刻檢查,并在全系統內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警風警紀專項整治活動,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對于此次鎮巴縣對公車私用人員免職的處理,有網友和專家表示質疑。“這次處分的程度我感覺還是不夠。免職只是職務上的處分,是有可能恢復的,若涉及組織上的處分可能會更具有說服力。”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8月21日上午,鎮巴縣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縣里很快將出臺相關的公職人員行為規范,以后會加大對類似事件的處理力度。“因為這是第一次發現,考慮到培養一個干部不容易,所以相對來說,處理的時候可能輕了一點。我們正在制定相關方案,以后出現這些情況,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處理了。”
“公車私用”屢禁不止,在莊德水看來,主要原因在于有關部門對于這類事件的懲處力度太弱,并且沒有相應的監督措施。“公車私用現象很普遍,但只有少數人受到了懲處。”他建議,把對公車私用懲處的細則和規定以及處理方式,與黨員領導干部的問責制度相結合,來提高懲處公車私用行為的權威性。“要從制度角度加以規范。否則,這次事件可能會成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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