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家已經被拉上警戒線,警方不允許記者采訪。
14日,系列持槍搶劫案嫌犯周克華被警方擊斃,其母陳世珍獲悉此消息后,次日提出希望看看兒子。警方回應,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送她去給周克華收尸。
目前,警方正在審訊周克華的女友張貴英。據了解,張貴英系四川宜賓人,今年20歲,曾在13日晚與周克華通話。據知情者稱,其賬戶名下有周搶來的20萬元。
14日下午晚些時候,周克華母親陳世珍通過電視得知兒子被擊斃后,情緒低落,偷偷抹淚,但是沒有放聲痛哭。有知情人士說,陳世珍念念有詞地自責:“你是解脫了,可害了這么多人!這么多家庭。小時太慣你,打工干什么也不說,我不管你做什么,我是管不了,你自己要管住啊!”
據了解,陳世珍還提出想去看看周克華的尸體。警方回應,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送她去給周克華收尸。
陳世珍平時都是跟隨便衣民警一起在外吃飯,或者由民警送餐食回來,但是14日晚陳世珍沒有什么胃口,吃不下飯。當晚,她自己煮的稀飯,還有肉末炒豇豆。
鄰居們說,15日一早起來就沒有注意到有陳世珍的身影,“敲門也沒有人回應,我們想是不是被帶走了。他(周克華)在外面當禍害,害苦他人也害苦了自家人。”鄰居們說,鐵路涵洞是通往周克華老家的必經之路,大家夏天都在這里乘涼。確定周是兇手后,大伙擔心他闖回家,不敢去乘涼。現在周克華被擊斃了,大伙可以安心地乘涼了。
關于案情
曾向女友賬戶存入20萬
對周克華女友的審訊工作現在仍在進行。警方透露,13日晚,周克華跟他的女友通話,說10日沒搞到什么錢(此前媒體披露的搶劫數額為25萬元,實際為7萬元),準備在14日“再干一次大的”。
據了解,周的女友叫張貴英,四川宜賓人,今年20歲。15日,記者獲悉,早年由于家庭問題,周克華離了婚,但他還是經常給前妻和兒子送撫養費。
在1月份南京作案回到重慶后不久,周克華在洗頭房里認識了年僅20歲的張貴英。周成了小張的常客,而且出手大方,每次給小張的“零花錢”高達1000元。不久兩人便確定了情人關系。周克華以為找到了紅顏知己,迫不及待地向小張透露自己歷次“壯舉”。
記者獲悉,周在南京劫殺司機搶走的20萬元,也存到了張貴英的賬戶里。
曾通知女友旁觀其作案
8月10日前,周克華謀劃再干一票,為了顯擺自己高超的作案手法,周克華提前告知小女友作案時間和地點,歡迎女友前去“觀摩”。但由于作案時間較早,小張“職業原因”又喜歡睡懶覺,沒趕得及去案發現場。
事后,周將劫得的錢交給小張。小張質問,“新聞里說你搶了一大筆錢(25萬),你怎么只給我幾萬(7萬)?”
警方后來發現,為了和小女友保持聯絡,從來不使用手機的周克華特地備置了手機。此前,周克華都是買電話卡去電話亭給家人打電話。正是這部手機,幫助警方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到了周克華。
曾向前妻指出埋槍地點
除了小女友,周的前妻也卷入該案。2009年3月19日,周克華在重慶市高新區某部隊營房,蒙面持槍襲擊了一名哨兵,并搶走了半自動步槍一支。
據知情人士透露,周克華有“戀槍癖”,對軍事方面的內容十分感興趣,《輕武器》是他喜愛的書之一。此外,周隨身帶著好幾把短槍,十分愛惜。
2009年3月19日,周在重慶作案搶到步槍后,回到家在前妻面前顯擺。后來,周和前妻坐公交車路過重慶的一座山時,說“我把槍埋那座山上了。”
據了解,警方去山上仔細搜索過,但是一無所獲。
探訪
女友父親沒聽說過周克華
15日,記者來到距宜賓李端鎮10多公里的張貴英家。一套一樓鑲了白色瓷磚的農家房,墻角堆放著一大堆磚。堂屋里有幾把簡單的椅子、幾個凳子和兩張桌子,就再也沒有什么像樣的家具。
張貴英的父親張強一提到女兒,就一副心酸的表情。女兒從小很懂事,學習也很好。不幸的是,初三時患上癲癇病,從此學習越來越差,初中畢業后只得輟學。后來,女兒到廣州打了一年工,因病情加重,只得回家醫治。
“張貴英回家后,家人想盡一切辦法為她治病,但效果不佳。她在宜賓找了份貼瓶子標簽的工作。”張強說,女兒在宜賓租房子住,不常回家。今年端午節,女兒提出要去重慶治病,帶走了她治病的資料和化驗單。“昨天以前,我們都不知道女兒出事了,直到警方找上門問話才得知了女兒的情況。”
張強說,14日當地派出所有人來家里,他得知女兒與一個窮兇極惡的歹徒有瓜葛,被警方控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張強夫婦說,辦案民警拿出了周的照片,他們從來沒有見過他,也沒聽女兒說過。母親王霞說,女兒每隔幾天會給家里打電話,最近已經10多天沒有打。
15日,記者在張貴英家發現一箱精美的藝術照。據其父母介紹,這是女兒端午節之前拍攝的。這些藝術照制作精美,按市面上影樓的價格近萬元。
女友租住房屋偏僻隱蔽
15日,記者找到了位于重慶高灘巖的出租屋,一片高高低低、灰白色的老舊建筑,格局有些混亂,沒有門牌號。張貴英就住在巷子最深處的一棟樓房,二樓。破舊的樓梯,動靜稍大一點,灰塵就會撲面而來。
20平方米的2居室每月只要250-300元。
這里出租屋的特點是易藏匿:一、這個片區較偏僻,不起眼,幾乎每棟房子都長得差不多,內里巷道路窄且多,多掩體;二、租房者多為臨時租戶,租金按月交,流動性強,不容易被發現。易逃離:出租屋剛好位于“8·10”劫案案發地和周逃離地點的中軸上,毗鄰主路,有多條岔道,易逃脫。
“不敢相信,那個姑娘看起來好老實。”房東侯老五說,這個姑娘不到1.6米,偏瘦,皮膚白眼睛大,嘴唇有些厚,挺清秀。她自我介紹是附近新橋醫院的護士。“護士好啊,工作安穩,不會欠房租。”老侯心想,這姑娘沒啥社會經驗,怕是剛大學畢業,所以沒戒心,就簽約了。
關于賠償補償
普通受害人補償難爭取
按國家相關規定,犧牲的警察和哨兵,其家屬會得到一定形式的補償。比如南京“1·6”案件中的受害人,因為是幫助公司去銀行取款,屬于“職務行為”,可算作“工亡”,其家屬得到了受害人公司給予的補償金。但對于部分受害人家屬,什么都沒有。
長沙“12·4”案
被害人郭某家人:不會向周克華索賠
案情:2009年12月4日,郭某(男)前往長沙芙蓉南路新姚路口農業銀行取款,遭周克華開槍搶劫,郭某頭部中彈當場死亡,攜帶的4.5萬元現金被搶。
回訪:“賠償,根本不可能。周克華家那么窮,我們跟誰要錢去?就算要了錢來,有什么用?我們不指望。”郭某的遺孀朱娟(化名)得知周被擊斃后,嚎啕大哭。對于是否會向周克華的家屬主張民事索賠,朱娟當即否定。“因為郭某是在非工作時間取自己的錢,不屬于工亡,單位只能給予他們象征性的救助基金。”郭某的同事說。
長沙“10·14”案
被害人李某兒子:多次索要獲3萬元補助
案情:2009年10月14日,長沙南郊公園發生一起槍擊殺人案,周克華持槍將李某殺死后潛逃。李某為湖南瀏陽官渡人,當時身中6槍。由于李某只是普通農民,沒有在銀行取款,有網友猜測,周克華可能只是為了“練槍”。
回訪:李某的兒子李陽初說,父親意外離去,爺爺一病不起,“我父親和爺爺的喪事是一起辦的。”
因李陽初家境比較拮據,2011年4月份,在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上訪后,政府部門出面協調,這才給予了李某家人共計3萬元的補助。此次周被擊斃,李陽初從電視上看到周家也很窮,“就算去了,能不能要到都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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