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周克華同村村民介紹和相關媒體報道,記者發現,周克華接觸槍支至少有十五年的時間了。
8月12日上午,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70多歲的村民李昭民說,周克華十幾歲便接觸槍支,“都是真槍,對槍的使用與構造估計非常熟悉!”村民王偉(化名)告訴記者,1997年周克華曾經跟隨一名身帶獵槍的人前往武漢,但周克華并沒有持槍殺人,只是鳴槍。“他因此事被勞教一年,這是我知道的周克華與槍打交道的最早事件。”據王偉介紹,勞教一事成為周克華性格轉變的標志性事件。“從那時起,周克華報復心開始增強。”
記者發現,自此之后周克華的犯罪行為也變得兇殘起來。據媒體介紹,2000年前后,警察在周克華房間內搜出子彈。周克華又于2005年因販賣槍支罪被判刑。
2004年周克華在重慶第一次作案時,警方指出嫌犯所用為一把仿“五四”式手槍,而南京警方公布,嫌犯用的是緬甸制“五四”手槍及過期子彈。本次重慶犯案,警方公布劫匪使用仿“五四”式手槍。“這些資料顯示周克華對槍支非常熟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偵查學專家告訴記者。
據業內人士反映,2007年公安部曾經開展緝槍治爆行動,重慶及其毗鄰地區加上青海、廣東、福建三省發生的持槍犯罪案件中,非法持有槍支案件、私藏槍支案件和非法制販槍支案件,分別占全國同類案件總數的79.9%、60.9%、59.5%。(本報記者 劉帥 婁士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