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想要獲得“國酒”頭銜阻力重重。昨天(6日),山西汾酒集團負責人來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對“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提出異議申請,這也是國內第一家白酒企業正式遞交異議申請。
“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為3個月,10月20日為異議申請截止日期。根據規定,對汾酒集團的異議申請,茅臺集團有權提出答辯,答辯以后商標局將進行審理再依法做出裁定。茅臺能否擁有“國酒”商標,未來還存在很大變數。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在眾多白酒的反對聲中,茅臺通過申請的可能性不大。
汾酒憤怒:
茅臺憑什么擁有“國”字號
消費者對“國酒茅臺”的說法并不陌生,不過此前它只是企業的自行宣傳,而最近這一商標通過了商標局的初步審定,如果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貴州茅臺將可能獲得合法的“國酒”身份。這個消息在白酒行業引發一場不小的震動,五糧液、汾酒、西鳳、瀘州老窖等紛紛發出質問,茅臺憑什么擁有“國”字號?
汾酒集團遞交的異議申請書,從多個方面向“國酒茅臺”發起反擊。申請書指出,“國酒”按照通常理解,可以有3種含義: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在一國內最好的酒;特指我國的酒,即具有中國特色或中國傳統的酒。汾酒集團認為,貴州茅臺個別白酒產品盡管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但不能因此認定該產品已達到“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或“中國最好的酒”的水平。“國酒”商標一旦注冊成功,由茅臺永久性地獨占使用,將在整個白酒行業產生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申請書中不乏汾酒方面對這一事件的憤怒:令人費解的是,在國家工商總局發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要求對首字為“國”字商標的申請商標應當嚴格審查兩年之后,與此前曾被商標局五次駁回的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被異議商標,卻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難道被異議人享有特權,《商標法》對其沒有法律效力?”“如國家工商總局以注冊商標的形式授予被異議人的酒類商品‘國酒’的榮譽稱號,將構成超越行政職責范圍的行政違法行為。”
消協說法:
“國酒”將導致商標管理嚴重混亂
“‘國酒’不應該被某一家酒類生產企業獨占”,山西汾酒集團文化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靜安表示,新中國成立以后共有17種白酒被評為中國名酒,如果貴州茅臺從此擁有合法的國字第一號稱號,那么其他16種名酒就不能再叫國酒,這對其他名酒肯定不公平不公正。
有網友甚至調侃說,最有資格申請國酒的其實是二鍋頭,“畢竟每個中國人都喝得起。”
“茅臺此前多次申請都沒通過,這次通過初審很令人費解。”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告訴記者,目前沒有任何機關、任何部門授予茅臺國家級酒,所以用國家級的酒來注冊商標,以國家的名義代表商品和服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也是違反商標法的。按規定,類似于通用性的名詞是不能用來注冊商標的,如果國酒獲準注冊,那么一些煙、茶企業是否也可以申請國煙、國茶?這將導致商標管理工作出現嚴重混亂,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記者手記:
“國酒”是塊金招牌
茅臺搶注“國酒”商標事件在白酒行業已經引起眾怒。拋開法規法理不談,令眾多白酒廠家不爽的其實還是商標背后隱藏的經濟利益——“國酒”二字承載了巨大的商業價值。
貴州茅臺從2001年起一直不間斷地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迄今一共申請了9次,但從未拿到正規“牌照”。茅臺為什么這么鍥而不舍?因為“國酒”含金量高。
1988年以前,貴州茅臺僅售8元一瓶,而目前53度飛天茅臺經過近期跌價后價格依然在1300元以上。按此計算茅臺酒20余年漲價160余倍,提價能力遠超同行。茅臺多年以“國酒”自稱,并以此換來強勢定價權以匹配其“國”字號身份,“國酒”稱號對貴州茅臺的無形溢價可見一斑。
而追逐“國”字號獲益頗多的并非僅有茅臺。瀘州老窖憑借“國窖1573”走上央視春晚;山西汾酒集團的“國藏汾酒”、五糧液的“國五液”定位為“超高端”;而西鳳通過“國典鳳香”戰略新品也在今年上半年實現了近5倍的增長。
“國”字號是公共資源,成為推動整個白酒行業的品牌動力之一。這樣的金招牌,大家一起用沒問題,誰又舍得讓某一家獨享呢?(記者 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