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對一年內發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性質嚴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志。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
事故超三起省政府寫檢查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指出,對一年內發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性質嚴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志。
意見強調,嚴格執行重大事故掛牌督辦制度,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獎懲制度,對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發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
意見要求,推進道路運輸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將誠信考核結果與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以及保險費率、銀行信貸等掛鉤。建立專業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客運、危險品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制度,對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對整改不達標的按規定取消其相應資質。
將建駕駛人“黑名單”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臺建設,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
意見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嚴格考試程序,推廣應用科技評判和監控手段。客、貨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增加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增加夜間駕駛考試。
意見強調,嚴格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加強駕駛人培訓市場調控,提高駕駛人培訓機構準入門檻,按照培訓能力核定其招生數量,嚴格教練員資格管理。
意見要求,嚴把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準入關,加強從業條件審核與培訓考試。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格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解除聘用。
超速超員超載擬入刑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指出,將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意見指出,將嚴厲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公路巡邏管控,加大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貨車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嚴禁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依法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制。
意見要求,制定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并將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作為執法依據,定期進行檢查,依法嚴格處罰。均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