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利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的管理需要,規范網絡在線開具發票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網絡發票應登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如實完整填寫發票的相關內容及數據,確認保存后打印發票,經系統自動保存數據后即完成發票信息的確認、查驗。
征求意見稿明確,單位和個人取得網絡發票,應及時查詢驗證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網絡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網絡發票管理系統應具備離線開具發票的應急功能,當出現網絡異常情況無法在線開具發票時,納稅人可離線開具發票,開具發票后,不得改動開票數據,并于24小時內上傳開票信息。(記者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