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蒼南官方1日對媒體報道“蒼南福利院鐵鏈拴男童”一事進行調查,回應稱報道情況基本屬實,將對有關工作人員違規瀆職行為作進一步調查,一經查實嚴肅追究責任。該縣因此推出四項整改措施以確保孤殘兒權益。
蒼南縣委宣傳部表示,該報道引起蒼南縣委、縣政府重視,縣委書記、縣長第一時間詢問事情經過,要求高度關注弱勢群體,保障孤兒權益;縣委副書記7月1日召集有關部門進行部署;分管副縣長前往福利院查看實際情況。
據蒼南縣民政局介紹,蒼南縣福利院共收養了21名孤兒,其中19名孩子有肢體殘疾或智障,最小的1周歲左右。照顧21名孤殘孩子生活起居的4名護工,都是當地農村婦女,平均年齡超過60歲。
報道中涉及的兩名孤兒,一名孤兒叫小群(化名),2010年1月18日入院收養(由于還在襁褓之中,不知具體出生時間,因此戶口登記時間也為2010年1月18日);另一名孤兒叫小城(化名),2004年3月27日出生,2004年5月入院。
其中,小群由于患有先天性聾啞和羊癲瘋,大小便失禁,解大便時用布條固定著;小城本身患有精神分裂癥,情緒十分不穩定,平常有暴力傾向,保育員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在其情緒不穩定時,無奈之下用鐵鏈將其拴住。
對此,蒼南縣委縣政府作出四條決定:一,限時落實福利院保育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招聘,配足配優保育員并進行培訓,使之能夠勝任保育員崗位。在保育員還沒充分到位之前,要通過發動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義務積極參與服務,防止類似“拴養”事情的發生,讓孤兒得到與正常人一樣的溫暖和照顧;二,改善福利院環境,關注孤兒健康成長。限時整治現有福利院環境衛生,落實孤兒身體健康檢查,一周內搬入鳳池福利院,加快蒼南縣社會福利中心的建設,為孤兒的成長提供一個舒適、健康、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三,嚴明紀律,嚴肅追究。民政部門要自查自糾,縣紀檢部門要及時介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規瀆職行為,一經查實,嚴格追究責任;四,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對全縣福利機構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據悉,蒼南縣的福利院集中供養是從2008年開始的,由于受場地限制、人員配備和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約,尚存在一些不足,同時該縣表示將對該事情的處置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
日前,有當地民眾向媒體爆料:端午期間到浙江蒼南縣社會福利院探望孩子們時,發現有殘疾兒被護工套上鐵鏈“拴養”著,并表示“看了很不是滋味”。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起較大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