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獲悉。省質監局黨組決定,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王維雄停職檢查,同時,責令其做出深刻檢討并妥善處理好交通事故善后工作。
據了解,2012年6月4日上午,普洱市質監局副局長王維雄駕車在雞石高速37公里處交通肇事。經紅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雞石通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維雄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鑒于王維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其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省質監局黨組決定,王維雄停職檢查,責令其做出深刻檢討并妥善處理好交通事故善后工作。(記者 趙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