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河南省潢川縣人大代表李萬均,遭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網(wǎng)上通緝,并被公安機關羈押。
24日,商丘市公安局回應:有證據(jù)證明李萬均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和筆錄顯示:嫌疑人當時尚不是人大代表,參與抓捕的商城縣警方在得知李萬均于今年2月當選人大代表后,立即將其釋放。同時依照程序繼續(xù)推進辦案。
記者在潢川縣調(diào)查時,當?shù)厝罕娞岢鲑|疑:李萬均全家戶口在鄭州,咋成俺信陽潢川縣人大代表了?關于這一疑問,潢川縣人大未予回應。
當?shù)厝罕娺原“真實李萬均”包工頭、開寶馬、8輛車、5個娃
此事經(jīng)媒體曝光,在潢川縣也引起熱議。一位與李萬均熟識的李姓居民說,李萬均就是個包工頭,不是他自己聲稱的農(nóng)民工。家里有錢得很,有8輛車,經(jīng)常開寶馬。他生有5個娃,8年前,已經(jīng)把戶口遷到鄭州管城區(qū),不知道咋弄的,就成了潢川縣人大代表了?潢川縣打工的多,像包工頭要工資這樣的事多了,“因為要個工資就抓起來,那還得了?”
記者隨后查詢了戶籍資料,2004年,李萬均的戶口遷移到鄭州市管城區(qū),當時戶口本上顯示家庭成員有5人,其中有3個孩子。2007年,據(jù)戶口本顯示,又遷進來兩個孩子,與戶主李萬均是子女關系。
對于群眾對李萬均如何當選人大代表、如何通過資格審查,如何進行下一步處理等問題,記者致電潢川縣人大,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據(jù)提供電話的潢川縣縣委宣傳部負責人介紹,今天已有中央、省等多家媒體致電潢川縣人大,但他們都沒有接聽,原因不知道。
人大代表的資格審查相當嚴格。在河南省委下發(fā)的豫發(fā)(2011)16號文件《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許昌等七個設區(qū)的市和濟源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工作的意見》中,明確人大機關要對代表候選人要進行深入的了解和考察,要聽取紀檢、計生等相關部門意見。()筆錄還原案發(fā)當時實情嫌疑人那時還不是人大代表
在商丘市公安局,記者調(diào)閱了李萬均案立案時期的筆錄。商丘警方早在2011年9月29日,就對李萬均、柳學成兩人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偵查。2011年11月22日,李萬均曾被傳訊到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當時的訊問筆錄顯示:(李萬均)我是潢川縣農(nóng)民工駐鄭州工會維權辦副主任,除此外,沒有固定職業(yè)、職務。當按照慣例詢問是否為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時,李萬均明確回答自己不是人大代表。筆錄上顯示有李萬均簽名。
當時,警方考慮到案件證據(jù)沒有收集完備,慎重起見,并未對其采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
隨后,警方查清案件事實,2012年4月23日,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支隊依法辦理了對李萬均、柳學成的刑事拘留手續(xù),并進行網(wǎng)上追逃。
2012年5月1日,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接到商城縣公安局電話,被告知,李萬均已被商城縣公安局抓獲。一天后的5月2日,商城縣公安局再次打通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電話,稱李萬均于2012年2月份當選信陽市潢川縣人大代表。
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支隊長李立說,他們當時很意外,因為李萬均的戶籍地、居住地明明在鄭州市管城區(qū)。
又過了一天,5月3日,警方證實李萬均今年2月份當選潢川縣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后,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將其從商城縣看守所釋放,當天就中止了對他的刑事拘留。
與此同時,案件的進程沒有受到影響,5月3日當天,商丘警方派人到潢川縣人大常委會提交提請同意對李萬均采取強制措施的公函。2012年5月7日,警方又一次向潢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了公函。5月23日,潢川縣人大常委會否決了商丘警方關于中止或取消李萬均人大代表資格的請求。
公安部門還原案情來龍去脈不存在農(nóng)民工欠薪,李涉嫌合同詐騙
具體案情如何?為何對李萬均刑事拘留?農(nóng)民工欠薪與拘捕李萬均之間有何關聯(lián)?雙方說法不一。
李萬均對媒體表示,事情源于一起經(jīng)濟糾紛。2010年,聚龍公司起訴廣宇公司和應天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勞務工程款221.3萬元,加上逾期付款利息、誤工損失等,共計270萬元。2010年底,聚龍公司授權委托李萬均作為代理人出庭應訴。商丘市中院一審、河南省高院終審,都判聚龍公司勝訴。今年4月30日,他去商城縣出差,以涉嫌合同詐騙被當?shù)鼐綆ё摺@钊f均說自己作為人大代表被通緝、遭抓捕“很悲催”,商丘市公安局不應插手經(jīng)濟糾紛。
記者找到了商丘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了解詳細情況。據(jù)介紹,此案要追溯到去年夏天。2011年8月17日、2011年9月7日,廣宇、應天兩家工程公司分別到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報案,控告李萬均等人涉嫌利用合同進行詐騙,請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警方接到報案材料后,認定此案不是糾紛,符合立案標準,置之不理就是瀆職行為。
2011年9月21日,商丘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專門將擬對李萬均等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一事告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9月29日,商丘中院同意警方查處,并要求告知結果,以便研究判決是否執(zhí)行。一周后,9月29日,警方正式立案偵查,并辦理刑事拘傳手續(xù)。
偵查查明:柳學成、李萬均在其承建的華商世貿(mào)裙樓工程尚未結算的情況下,以虛假的勞務承包合同和勞務費欠條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騙取廣宇、應天兩公司資金221多萬元,涉嫌詐騙。
警方認定,柳學成與李萬均所代表的聚龍公司簽訂的勞務承包合同是虛假合同。李萬均只是用該公司資質,不是該公司的員工,廣宇和應天公司對二人簽訂的合同和欠條均不知情。
而且勞務承包合同中的勞務費價格和勞務費數(shù)量是虛構的。經(jīng)鑒定,李萬均與柳學成聯(lián)合“炮制”“河南省廣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華商世貿(mào)工程技術資料專用章”打下221萬多元的勞 務費欠條。
事實上,柳學成承包的華商世貿(mào)裙樓工程工程款(含勞務費)已基本獲得,工程勞務費款項也基本支付,不存在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問題。據(jù)鑒定,賬面顯示工程已經(jīng)支付勞務費120萬余元 ,而農(nóng)民工工資僅占80萬余元,如有拖欠,只能是內(nèi)部因素。
關于案件下一步發(fā)展,記者將持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