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鐵道部獲悉,本月10日起,實名制車票丟失后將可以掛失補辦。掛失補票須交2元手續費,新車票票面注有“掛失補”字樣。
三種情況不可辦理補辦
鐵道部表示,鐵路實行車票實名制,對保證鐵路運輸安全、遏制倒票行為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各界和廣大旅客普遍認可和支持,同時也提出了一些改進、完善的意見建議。
對此,鐵路部門高度重視,為維護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經研究,定于2012年5月10日出臺措施,解決實名制車票丟失后的掛失補辦問題。
鐵道部表示,丟失車票時,三種情況下不可以辦理掛失補票:第一種,超過規定時間提出的;第二種,原車票已經退票的;第三種,已經掛失補辦再次提出的。
鐵道部昨日公布實名制車票丟失后掛失補辦措施。
補辦車票收2元手續費
鐵道部相關人士表示,原票丟失后須新購車票,到達目的地后,再憑客運記錄到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這種掛失補辦的新車票退票,將按原價退票,不會收取5%的退票費。此外,補辦車票需要收取2元的補票手續費。
記者注意到,鐵道部對驗票時,票、證、人不一致的處理措施也作出修改。
原來規定,列車驗票時,同時核對旅客、其所持車票及票面所載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票、證、人不一致的,交公安、客運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昨天,鐵道部則表示,為規范旅客實名制購票乘車秩序,在驗票過程中,發現票、證、人不一致的情況后,按無票處理。
鐵道部提醒,旅客應憑證購票,妥善保管車票,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進站乘車,不要購買他人的車票,以免上當受騙,影響出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 新聞背景
以往車票丟失須重新購買
2011年,鐵道部逐步實施火車票實名制。根據鐵路部門規定,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同一乘車日期同一車次只能購買一張車票。
鐵路人士表示,按照該規定,如果旅客丟了實名制車票,無法掛失,也無法再購買該乘車日期,該車次的車票。只能購買其他乘車日期,其他車次的車票。
據媒體此前報道,自動車組列車全面實行實名制以來,上述問題暴露出來,各地鐵路部門紛紛采取變通措施:丟失實名制車票的旅客可持身份證件到火車站值班主任窗口“解鎖”,注銷購票信息,然后花原價重新購買火車票。
這種變通辦法不僅比較麻煩,而且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掛失補票,而是旅客重新花錢買票。(記者 劉春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