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活動集中行動。這是我國公安機關針對此類犯罪的首次大規模專案行動,并取得了顯著戰果。
為什么要發起這一行動?取得了哪些戰果?當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具有哪些危害和特點?如何進一步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就這些問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違法犯罪猖獗 涉案信息來自多個部門
問:為什么要開展這樣一場行動?當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整體形勢怎樣?
答:近年來,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信息網絡逐漸普及的大背景下,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聯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泛濫,由此滋生的電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和非法討債等犯罪花樣翻新、屢打不絕,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響強烈。
對此,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要求依法堅決打擊,積極回應百姓關切。2011年10月,公安部組織對此類犯罪開展了深入調查。調查發現,此類犯罪活動極為猖獗,犯罪網絡覆蓋全國,涉案信息內容包括金融、電信、教育、醫療、國土、工商、公安、民航等多個部門所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
需要著重指出的是,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是多種下游犯罪的源頭,危害十分嚴重。
一是嚴重危害國家信息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大量應由國家機關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外泄,被非法買賣的個人信息內容包羅萬象,令人觸目驚心,對國家信息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二是極易引發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各種新型犯罪。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被批量買賣和泄露,已成為電信詐騙、網絡詐騙以及滋擾型“軟暴力”等新型犯罪的根源。比如說,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屢打不絕,屢禁不止,未能有效封堵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源頭就是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與綁架、敲詐勒索、暴力追債等黑惡犯罪合流,嚴重威脅社會穩定。各地已偵破的黑惡犯罪案件中,有的黑惡勢力雇傭、組織社會閑散人員或刑釋解教人員開展“調查業務”,有的非法調查公司直接蛻變為黑惡犯罪組織。
源頭竟是“內鬼” 已形成覆蓋全國信息犯罪網絡
問:這次行動是怎樣組織開展的?取得了哪些戰果?
答:今年2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組分赴北京、深圳等地,會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線索梳理和調查摸排工作。根據調查情況,公安部決定成立專案組,組織全國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專案行動。3月13日,公安部在廣東深圳召開專案會議,成立公安部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案指揮部,部署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陜西等20個重點省區市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專案偵查。
4月20日,經過4個多月連續奮戰,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公安部部署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一舉抓獲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38個,摧毀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平臺和“資源大戶”161個,打掉從事非法討債、非法調查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調查公司”61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