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們現行國家茶葉衛生標準中農藥殘留限量指標明顯偏少”。衛生部標準規定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為3mg/kg,而歐盟僅為0.1mg/kg
農業部關于農藥使用的禁令、與衛生部規定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之間的標準不一讓人難以理解。以立頓花茶被檢測出的農藥滅多威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1586號公告》規定是違禁農藥,但在衛生部頒布的標準中規定最大殘留限量為3mg/kg,而歐盟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僅為0.1mg/kg。
“農業部明明表示是違禁農藥,而衛生部卻還規定如此寬松的農藥殘留標準。”上述人士稱。
標準的混亂,也引發立頓存在內外有別、執行雙重標準的嫌疑,“‘立頓’的市場遍布全球,也許它很清楚,這樣的茶葉若是在歐洲,肯定是不允許出售的。也就是說,‘立頓’正在將這些達不到歐盟要求的產品賣給無數不知情的中國消費者。”“綠色和平”組織茶葉農殘項目負責人王婧認為。
一份名為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關于茶企農藥殘留的報告再次引起軒然大波:其最新調查顯示,“立頓”的綠茶、茉莉花茶和鐵觀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國家禁止在茶葉上使用的高毒農藥滅多威。
報告顯示四份樣品共含有17種不同的農藥殘留,其中綠茶和鐵觀音上的農藥殘留多達13種,茉莉花茶中亦含有9種農藥殘留。這17種農藥中還包括有7種是歐盟尚未批準使用的,例如硫丹、三氯殺螨醇和聯苯菊酯,而這些農藥被證明可能影響男性生育能力和胎兒健康。
此前,該NGO組織還稱,吳裕泰、張一元、中國茶葉、天福茗茶、日春、八馬、峨眉山竹葉青、御茶園,以及海南農墾白沙綠茶等九個國內茶葉品牌所售的18份茶葉樣本,全部含有至少三種農藥殘留,其中12份樣本含中國農業部禁止使用在茶樹上的農藥。
這份報告權威性與科學性遭到中國業界的反駁。不過,在爭辯之下,茶葉國家標準寬松、農業部與衛生部制定標準不一、農藥使用與農藥殘留是自然環境造成還是企業人為違規使用等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農藥殘留不等于農藥超標?
4月11日和4月 24日,該組織連續發布的上述兩份報告立刻遭到眾多茶企、行業協會、業內專家的反駁。報告中所涉茶企無一例外地表示,其茶葉均符合國家標準。
“這份報告不夠科學嚴謹,其數據并沒有與國家頒布的標準作對比,含有農藥殘留并意味著就不安全,事實上,這些農殘量基本都在國家標準范圍之內。”中國工程院院士、茶學專家陳宗懋說。
中國茶產業流通協會秘書長吳錫端亦表示是該環保組織“偷換了概念”,“農藥殘留”和“農藥超標”本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并且歐盟標準和國內標準并不一致。
一時之間, “不負責任”、“目的動機不純”等諸多指責紛紛指向“綠色和平”,并稱其要向茶企、行業協會認錯。但該組織媒體部一位人士向記者表示,“這是誤傳,我們的態度一直都很明確,數據也是事實,我們不會認錯。”
另外,行業內人士認為,茶葉中的農藥殘留并非企業人為違規用藥造成,雖然報告中稱含有硫丹等違禁農藥,但此前使用過的農藥會有一段時間殘留期,抽檢出農殘問題并不能證明是企業人為使用違禁農藥。
“綠色和平”組織的人士則稱,“根據其檢測種類和含量,并非自然遺留,而是人為使用。”“我們在調查中,的確發現有農戶仍在使用違禁農藥的情況。”該組織另一人士稱。
根據《食品安全法》,進行茶葉檢驗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應當具有食品檢驗機構資質,所檢測的項目和使用的檢驗依據應該包括在其認定的檢驗能力范圍表中,否則,所報告的數據就有可能失去法律依據。
“綠色和平”上述人士稱:“我們從法律上保證我們使用的機構一定是具有食品檢驗機構資質的第三方獨立機構,但是我們跟他們有保密協議,不能對外寫出他們的名字,他們跟很多大型食品企業都有合作,擔心此報告出來后會受到影響或被對方公關。”
國標遠低于歐盟標準?
在這份報告背后,國標遠低于歐盟標準等問題再次引發外界關注。 “綠色和平”的一份報告中稱,“本次檢測發現所有農藥中,國家只對其中5種制定了茶葉上最大農藥殘留限量的標準。”具體到某一農藥標準上,國標甚至被指相比歐盟標準寬松幾十倍。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雖然業內專家和企業都不認可這個報告,但事實上,和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們現行國家茶葉衛生標準中農藥殘留限量指標明顯偏少,涉及農藥種類太少,且未將茶園禁用農藥限量指標列入其中。”
該人士并指出,按國標判定的合格率掩蓋了諸多隱患,尤其是隨著歐盟不斷強化本地區行業標準,而國內茶葉標準相對寬松,使得茶葉貿易出口也呈現嚴重下滑趨勢,國內茶葉出口面臨嚴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