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藥品不再是醫院和醫生的利益來源,而僅僅是救死扶傷的工具,那么,醫院就會變得更具有公益性,醫生就會變得更加高尚嗎?
這個假設被討論了三年,直到國務院近日頒布了最新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將破除“以藥補醫”明確為關鍵環節,并力求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實現公立醫院的“深水區”改革,涉及公立醫院根本利益變革的最后一錘才終于落地。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為提高公立醫院的服務質量和盈利水平,發揮其市場作用,減輕國家財政補貼的負擔,醫院可通過銷售藥品來增加收入的政策被確定下來,至今,藥房收入成為公立醫院的重要利潤來源。但與此同時,藥房收入的主要方式——藥品加成卻逐漸表現出其負面作用,為增加這部分盈利,醫院和醫生不惜頻繁開出“大處方”,以增加藥品總量的方式提高加成收入,因此,近年來,看病貴、買藥貴的呼聲不絕于耳。
當藥品加成被視為罪惡之源時,公立醫院卻又不得不飲鴆止渴。據2007年北京市衛生局做出的公立醫院核算調查顯示,公立醫院虧損比例高達80%以上,在財政撥款無法填補巨大漏洞的現實困境之下,繼續“以藥養醫”成為無奈的選擇。
“公立醫院的改革是塊‘硬骨頭’。”衛生部部長陳竺曾公開表態,衛生部已下定決心,再深的水也要趟。“十二五”期間將理順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全面取消“以藥補醫”。2012年,全國300個試點縣將先行試驗,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根據衛生部公開信息,目前,已經有17個城市被列為醫改重點試點城市,其中包括實行“藥房托管”的山東濰坊、江蘇南京和安徽蕪湖,實行“零差率銷售”的寧夏銀川,實行“零售購藥”的深圳等。
長久以來,在醫和藥之間一直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如何切斷這條利益鏈成為醫改的重大難題,況且,切斷后,“大處方”能否消失?斷了奶的公立醫院又該如何生存?
醫藥能分開?
蔡國斌:我認為醫藥分開本身是很正確的做法,是醫改的重頭戲,靠賣藥來維持醫院的收入不利于醫院的良性發展。醫藥分開后,藥品可以到社會上去采購,這樣就取消了很多中間加價的環節,老百姓可以獲得實惠。具體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公立醫院可以將發展醫療項目作為今后的重點,當然,在投入上也需要國家給予更多的資金支持。各地的藥房可以分渠道處理,公立醫院準備一些重要的、急用的藥品,市場上也應該有一些醫藥機構,解決基本用藥問題,形成市場競爭和調節機制。
趙平:醫藥當然應該分開,但前提是政府要給醫院提供足夠的運營經費,做這個事情要撤多少補多少——撤掉多少藥品加成,就應該補足多少財政經費。鄉鎮衛生院的收入主要來自于什么?沒有設備、手術,只能靠藥品。當然,政府也做過承諾,不會降低醫務人員的薪酬,但公立醫院那么大的財政漏洞怎么辦?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陳珞珈:政府早就明確了醫藥分開的思路,但事實上卻又操作不了,據我所知,目前沒有一家醫院實現了醫藥分家,沒有分或者說根本分不開。我認為必然要“以藥補醫”,不能讓老百姓拿錢來補這一塊,政府要拿出這一塊撥款來又有困難,所以取消“以藥補醫”一直進退維谷。
溫建民:我持懷疑態度,財政補貼不足,醫院長期虧損,再取消藥品加成,醫院和醫務人員如何生存?我認為目前沒有好的辦法能實現醫藥分開。如果藥房托管,付費方式進行改革,矛盾就會轉嫁在醫務人員身上,會損害醫務人員的利益和積極性,如果醫院和醫務人員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醫改是不可能成功的。
朱恒鵬:沒有可行性,肯定是行不通的,因為醫藥分開的方向是錯的。醫院通過賣藥獲利,其利潤構成包括三部分:一是按政府規定,醫院按招標價采購藥物后,可以加價15%,也就是藥品加成。二是藥品供應商給醫院的返利。三是藥品供應商給醫生的回扣。取消了藥品加成后,藥品供應商與醫院、醫生的關系并未因此改變,只能說減少了第一種利潤,增加后兩種利潤。
醫改的關鍵在于提高醫療服務價格,使其成為醫院、醫生的主要收入來源,逐步減少藥品供應商的回扣空間。要解決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關鍵是要開放醫療服務市場,鼓勵民營醫療機構發展,允許醫生自由流動,最終形成以民營醫療機構為主體、公立醫院為補充的格局,再配之以全民醫保、醫保付費等機制,方是治本之策。
孫東東:“以藥補醫”是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財政撥款嚴重不足造成的。對公立醫院的財政撥款主要有:一、直接財政撥款。二、轉移支付。三、醫保報銷。只要政府財政撥款不足,醫院就必須要自己想辦法解決經費問題,醫和藥之間的關系就斬不斷。
現在實行的“藥房托管”是治標不治本,會造成病人新的負擔,因為把藥房托管給企業,企業本身就是要盈利的,又養了一群人,而且托管的企業只賣自己代理的藥,不賣別人代理的藥,或者從中加價,比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還要多,所以,在政府的管理體制沒有改的情況下,一些措施最后都不會有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