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23日晚披露,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媒體、論壇關注的“誤拆公廁”作出回應:該事件系甘肅省建設三建集團八公司瑞景項目部相關人員所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強拆行為”,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該事件。
4月21日凌晨,蘭州市平涼路郵政家屬院一座水沖公廁遭不明身份人員的暴力拆毀。事件發生后,有媒體援引相關方面的表態稱這一“惡性事件”屬“誤拆”。
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表示,經多方調查后認為,肇事方所謂的“誤拆”說法是不成立的,其暴力強拆行為是近幾年來最為嚴重的破壞公共設施的典型案例。對此,他們強烈要求公安部門嚴懲肇事者,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要求肇事方對已暴力拆毀的公廁在短期內進行恢復,并由肇事單位出面向受傷人員道歉。
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稱,這起事件不僅破壞了城市公共設施,給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給公廁看管人員造成了精神上的恐慌,也給部分市民如廁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該事件,公廁看護人員也得到了妥善安置,省三建集團公司就公廁恢復和賠償問題與城關區環衛局進行協商當中。
蘭州官方的通報還表示,公共廁所是城市的公益設施,其搬遷、拆除均受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保護,在事先未與城關區環衛局取得任何聯系、協商的情況下,突然對公共環衛設施實施暴力拆毀,嚴重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封閉環衛設施,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提出拆除、還建方案,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