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的事情告訴我們,在當下的中國,領導干部不應把個人影響力估計過高,否則就可能產生置自己于黨紀國法之上的沖動。研究中國的人如果搞錯這一點,就會墮入錯覺,看偏這個國家。
薄熙來作為原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職務很高,權力很大。在他之前這幾年有過在職省部級和以上官員落馬?梢韵胍,如此高級別的官員被查處,有可能對其領導地區或部門的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但這些影響都是短時期的,是可以克服的。對中國的全局來說,這些影響都高不到可以讓黨紀國法為它們折腰。換句話說,再大的個人影響和再高的職務,都不會對一位領導干部形成“豁免”級別的保護。極少數嚴重違紀的身居高位者,顯然在這個關鍵問題上產生了錯判或僥幸。
現代傳媒,特別是互聯網的發展,使黨內外都有個別人以為,他們個人的“意外變故”是輿論“不可承受之重”。這都是過高估計了個人影響。中國近年依照黨紀國法查處了多名高官和社會名流,有的引來一時轟動,但中國的大局巋然不動。
重慶這些年的成績和發展變化是值得肯定的,這與中央的正確部署、重慶市廣大干部群眾的努力都分不開。相信正確的東西會得到堅持和發揚。實際上,肯定重慶的社會發展和對薄熙來個人的依法依紀查處從一開始就做了清晰切割。
現在圍繞薄熙來的事情,西方有人宣揚中國“路線斗爭說”,國內也有人這樣看。除了一些人別有用心,這當中同樣有很大程度是過高估計了個人影響在中國政治中的位置。
改革開放是中國早已確定的基本國策,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黨早已形成堅定共識。薄在他的職務上,不具有改變國家政治路線的能力,無論他在重慶如何執政,具體影響都是局部的,將這些影響向全國擴大有著不可逾越的邊界。
位置再高的官員,其實現個人抱負,積極影響國家都只有一個途徑,那就是在自己所負責的領域推動黨的路線貫徹執行。
有人認為重慶的“唱紅打黑”就是一種“路線斗爭”方式。這是對地方具體做法與中央政策不同層面的混淆。中央有評價地方做法的絕對權威,中國任何地方政府都沒有力量把當地做法上升為可與黨的路線做博弈的所謂“路線”,“路線斗爭”無從談起。
中共早已走過了革命和初掌政權時對路線廣存爭議的時代。中國今天的大方向是由中共和中國國家歷史的大量經驗教訓,以及國際力量分布的大格局共同促成的。今天中國內部發生的所有事,都構不成對這個大方向的挑戰?村e了這一點,就會一錯百錯。
黨紀國法是剛性的,再高的個人影響都無法穿透它。用“路線斗爭說”擾亂社會輿論對圍繞薄熙來事情的判斷,或許會蒙住少數人,但決騙不了整個中國社會。隨著調查的不斷展開,人們對事情性質的了解越來越多,共識度也越來越高。這是實事求是的勝利!ā董h球時報》評論員 單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