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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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焦點訪談):前段時間,不少人都聽說過這樣一些流言:銀行上億客戶的密碼被泄漏了,蘭州的鹽價要上漲了,一些地方要發生大地震。這些流言在網絡平臺上、手機短信內大量的傳播,而事后證明這不過是些編造出來的謠言。謠言為什么會被快速傳播?它有什么樣的危害?又該如何清除呢?
解說:這是今年4月5日甘肅省蘭州市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員用手機拍攝的一段視頻資料。這么多市民大批購買食用鹽,讓他和同事措手不及。
蘭州某超市食品部經理:9點到11點的時候,我們的銷售量已經達到一萬袋以上,基本上是我們正常銷售三十天左右的量。
究竟是什么原因讓蘭州市民如此瘋狂的搶鹽呢?
蘭州市民:不是說要漲價嗎,我買上十袋。
蘭州市民:能便宜就便宜點,不便宜就算了,它也壞不了。
事實上所謂鹽要漲價只不過是個謠言。
蘭州某超市企劃部經理: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任何有關漲價的通知。
近年來社會上流傳著不少謠言,一些傳播學專家對此進行了分類。他們大體上分為兩類。
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教授 沈陽:第一種是信息在自然傳播過程當中,發生了失真的現象。有一些信息發生了變異,從而對原意造成了一些歪曲。在這種情況下,這是自然傳播的謠。
2011年12月,有消息說甘肅文縣發生了火災,上百人死亡。實際上當地的確發起了一起火災,有一棟民房被燒毀,但是根本無人傷亡。顯然在對這起火災的傳播過程中有人憑借自己想象添油加醋,夸張了災情。而這種經過夸張之后的謠言,往往更能吸引人的眼球,達到快速傳播的目的。
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教授 沈陽:第二種情況呢,就某些人出于經濟或者社會這樣目的,惡意的來篡改原始的一些信息,從而最終形成了一個網絡謠言。
這種無中生有、惡意發布的謠言,往往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這種普通的謠言借助互聯網的力量,傳播的速度和廣度都大大增加,影響更加惡劣。2011年底,網上有消息說,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三家銀行上億名客戶的密碼泄漏,一時間把大家著實嚇了一跳。但是幾家銀行很快發出聲明,此消息嚴重失實,純屬謠言。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信息技術部 高級經理 韓繼楊:客戶這邊在密碼鍵盤輸上密碼之后,整個這個密碼就已經以密文的形式做傳輸了,沒有人能去截取到明文。即使是內部人員作案的話,他也不可能能獲取到完整的客戶信息和密碼。
這種謠言的迅速蔓延,傷害的是整個銀行業。
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 楊再平:這樣的謠言它傷害的不只是三家銀行,對整個銀行業都有極大的傷害。如果不是及時辟謠的話,它可能會引發極大的金融恐慌。所以我們也保留,銀行協會我們也保留對這件事情的法律上追究的權利。
這些純屬捏造的謠言往往集中在與大家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領域,例如食品安全、社會安全等。在這其中地震就是一個謠言集中的話題,從去年以來就陸續流傳過不少關于此類的消息,說唐山近期將發生六到七級大地震,云南將發生八級地震,日本近期將發生九級地震。在這些謠言中,地震級別一個比一個高,但是事實證明這些全部都是謠言,在社會上形成了不小的恐慌。甚至有一些地方的市民因為害怕舉家外逃。針對各種洶涌的謠言,司法機關都依法進行了懲處。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志祥:應該注意讓行政的手段、民事的手段和刑事的手段結合在一塊,形成一個全方位、多角度打擊遏制網絡謠言行為的法律制裁機制。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編造和散布謠言,對社會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的話,應依法對這些人進行拘留和罰款。一般處以五日到十日以下的拘留,500元以下的罰款。
去年3月日本大地震期間,有消息稱,日本核電站爆炸,對山東海域造成污染,請轉告周邊的家人、朋友,儲備咸鹽、干海帶等。這條消息一出,導致很多地方的民眾搶購碘鹽,一時間鬧得人心惶惶。經警方調查,在杭州一家電腦公司工作的陳某用網名“漁翁”,在網上散布了這條謠言。
陳某:我看到這個帖子,是在“麥圈”的一個公共的聊天窗口里面看到的,就轉發到QQ群里面了,轉發的目的很簡單,只是把它作為一條信息在轉發,并沒有過多地考慮它的真實性或怎么樣。
隨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對陳某做出處罰決定,依法對他拘留10天,并處以罰款500元人民幣。
杭州市公安局干警:大量的網民反映最近網上都在傳這么一條信息,而且這條信息他們也認為不能確定到底是真是假。但是對老百姓來講,可能就會造成相應的社會恐慌和社會面的不穩定。
今年2月,有消息傳出保定一家醫院確診了一名非典病人。“非典”這個詞強烈地刺激著大家的神經。這個消息迅速在互聯網上傳播開來。2月25日,衛生部發布消息辟謠。
衛生部發言人:截至到2月25日8點,發熱的病例都是以輕癥為主,沒有危重病人,也沒有死亡病例。
那么,非典的謠言從何而來呢?隨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經過偵查發現,當地一家網站的經營者劉某某為提高網站的點擊率,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發布了保定252醫院確認一例非典的虛假信息。而且他還自己連續跟貼制造影響,擾亂了社會治安。涉案人員劉某某,被依法勞動教養兩年。近年來,我國司法機關針對一些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造謠者,依法進行了懲處。
2011年2月10日凌晨,由于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等地數百萬群眾上街避難。事后,公安機關對編造地震謠言的五名人員分別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2011年2月10日凌晨2時許,江蘇省響水縣有人傳言,陳家港化工園區一家企業要發生爆炸,導致部分群眾離家外出,引發多起車禍,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傷。2月12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劉某、殷某被刑事拘留。
2011年11月,有人在網絡和手機短信中傳播信息:新疆籍艾滋病人通過滴血食物傳播病毒,多人感染艾滋病。此信息一度引發民眾恐慌。事后,李某、戚某等多名捏造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者被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011年12月,在網上編造“長沙5000警察打造最牛婚禮”虛假視頻信息的兩名男子余某、肖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2011年12月,甘肅文縣公安局依法對編造文縣大火謠言的鄭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如果惡意造謠后果極為嚴重的,甚至會觸犯刑法第291條。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 王大偉:編造或者故意去傳播一種假的警情、汛情、危險的這么一種情況,比如說哪兒出現巨大的爆炸了,哪兒出現了什么放射源,對人體的危害。實際上是無中生有,那么故意散播的話,對社會的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就可以按照刑法來打擊,一般就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久前,有個別網民在互聯網上,特別是在微博中編造、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在社會上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北京市公安機關對在網上編造謠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軍車進京謠言散播之后,針對少數網站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疏于管理,致使網上謠言傳播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責成有關地方網絡管理部門,依法對16家造謠、傳謠、疏于管理,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站予以關閉。
4月9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向全國互聯網業界發出了《抵制網絡謠言倡議書》,倡議互聯網企業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不給網絡謠言的傳播提供土壤。
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秘書長 石現升:對于互聯網企業,特別是一些提供互動服務的網站,在對待一些網絡謠言的傳播,應該提高辨別能力。特別是有些涉及到社會公共生活,涉及到社會秩序方面的傳說,要加大辨別能力。企業要加強內部的自我管理,對編輯人員和審稿要有嚴格的管理流程。另外,對重大的事件或者自然災害,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求證。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各類互聯網企業在為網民提供服務時,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組織互聯網上各類違法有害信息傳播。依法履行法律責任、社會責任,依法辦網,不為謠言的傳播提供平臺。
含有謠言的手機短信、網絡帖子,往往是捕風捉影、似是而非,而這些憑空編造的謠言,給社會穩定和正常的社會秩序帶來威脅,甚至損害國家形象。面對謠言,既要有零容忍的態度,也要依靠法律的手段,對造謠、傳謠者依法依規進行懲處,最大限度的壓縮謠言傳播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