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6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據悉,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于2012年2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賴昌星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及時向賴昌星送達了起訴書,并向其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其律師會見和查閱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賴昌星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6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公訴人和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部分群眾、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參加了旁聽。賴昌星的部分親友也申請參加了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