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
6歲的梁振英
在英國留學時
1988年4月28日,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一稿傍晚在北京獲通過,梁振英工作到深夜。
在香港一場慈善表演會上,當模特兒從T形臺退場后,主持人提議場中名人客串一下,為慈善晚會渲染氣氛。香港特區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煞有介事地上臺,邁起了“貓步”……這是梁振英?電視機前有觀眾不相信。在一些人眼中,梁振英是不茍言笑的“刻板”類型——筆直的身板,筆挺的西服,白色襯衣一塵不染,袖口的金屬扣十分搶眼——甚至有些高高在上的冷淡。
不過,接觸過或者熟悉梁振英的人大多認為,梁振英有真性情。
普通家庭走出來的成功人士
在香港,市民最推崇的是這樣一類人:出身貧寒、勤奮努力、專業人士、事業有成。所謂“獅子山下的精神”,就是從底層起步打拼的精神。梁振英就屬于這類人。
梁振英出生于一個警察家庭,父親薪金每月只有300多港元,養一家5口人難免捉襟見肘。為節省車錢,梁振英步行個把小時上學;吃不起學校的伙食,回家吃午飯。按規定,警察退休必須搬出警察宿舍,而退休警察不得申請公屋。為了貼補家用,更為了將來能有居住之所,家里去膠花廠領膠花和玩具物料回家加工。當時梁振英9歲,除了上學,其他時間要么背著幾十斤重的材料往返,要么與家人一起做膠花,每月掙取300多港元。“一直做了三四年,家里生活得以改善,并買了住房,我們終于熬過了做膠花的日子。”這時,梁振英已進入英皇書院讀初中。
“記得最后一次交完塑料花后,母親將送花的最后一個袋子放入箱子收藏起來,說是要留給孫子。”這是梁振英的第一堂人生課:不畏艱辛,自食其力。少年時的艱辛,也培育了他關注下層市民的情結。
1974年,梁振英赴英國留學。他每周到快餐店打工3個晚上,每次6個半小時,回到宿舍時往往是凌晨。為了省車費,每天上學靠兩條腿走上十多公里的路。即使這樣,他仍堅持每周日去教華僑子弟學中文,“為華僑的下一代留點中華文化的火種”。
1977年,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績,梁振英從英國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畢業回港。
家是香港
《家是香港》,是梁振英第一本書的書名。當年有機構欲留梁振英在英國,但梁振英還是決定回到生他養他的香港,他說,父母年事已高,要回到父母身邊照顧他們。
1977年,梁振英獲聘香港一家英資企業,并成為該企業200年來最年輕的合伙人。1988年,梁振英被評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1993年,梁振英測量師行成立,2006年,梁振英測量師行與在英國上市的戴德梁行換股,梁振英成為最大的個人股東、亞太區主席。
上世紀80年代初,中英開啟香港問題談判,香港人心一度不穩,大批專業人士外流,梁振英深感不安。他知道,香港要保持長期繁榮穩定,一是不能亂,二是要有一大批專業人才。自此,這位專業人士開始關注政治問題并投身到香港回歸祖國的歷史進程中。梁振英先后出任香港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委員及秘書長,收集大量港人的意見和建議,為基本法的順利起草作出了貢獻。
1993年7月,梁振英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委會政務小組港方組長,率先提出研究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的建議,在終審法院、公務員留用及法律適用性等問題上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96年,42歲的梁振英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副主任。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43歲的梁振英成為特區行政會議年輕的成員。“參與回歸的全過程,收獲國家和平統一的階段性成果,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難忘的經歷。”梁振英不無自豪。
梁振英在一篇文章中說:“過去我們說家在香港,只是把香港視作安身之所而已;今天我說‘家是香港’,是想吁請大家把整個香港視為家,把700萬香港人視同家人。”
香港西北部的天水圍,是“貧窮”的代名詞。2007年,一位母親不堪貧困,將自己兩個孩子拋出樓外,然后自己跳樓身亡。每每談起天水圍,梁振英就要落淚。早在2006年,梁振英就多次前去天水圍實地了解,到學校去與老師、校長交流。
2007年,以梁振英為主席的香港專業聯盟決定,安排天水圍社區的200名中五學生,于2008年暑假前去各大專業事務所“實習”兩周,由專業聯盟和各事務所提供車馬費和膳費,讓學生們開闊眼界,同時給他們上好“人際關系”這一課——調查顯示,天水圍等地貧困家庭的孩子,處理人際關系有一定困難。
在香港,迄今有大約95萬人處于貧困狀態。為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梁振英在各個場合呼吁大家重視香港的貧富差別,提高基層工資。他身體力行,首先將自己公司員工的最低工資上調到8000港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