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4日稱,將對見義勇為人員進一步提高獎勵和撫恤標準,擬將最高標準由目前的15萬元提高至40萬元,即對被授予或追授“江蘇見義勇為英雄”稱號的人員,獎金由5萬元提高到10萬元,犧牲人員家屬撫恤金由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介紹,2011年,江蘇見義勇為基金會新增基金3個多億,累計已突破15億元,并實現全省縣級基金會全覆蓋。去年,江蘇全省共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1.5萬余名,發放獎金、撫恤金1661萬元,表彰獎勵的人數和發放的獎金數都處于全國領先位置。
2012年,在實現縣級基金會全覆蓋的基礎上,江蘇各地見義勇為基金會將進一步把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向鄉鎮和城市街道延伸,按照一名專(兼)職人員、一間辦公室、一塊牌子、一套工作制度的“四個一”基本標準,逐步完成鄉鎮級見義勇為工作站籌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