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讓城鎮公益性公墓為主,經營性公墓為輔,同時改革公墓管理審批制度,允許其他資本進入。
據新華社報道,由于北京墓地價格一再飆高,很多北京人開始去周邊的河北等地購買墓地。北京東部通燕高速附近的潮白河,兩岸各有一座陵園,分屬河北和北京市管理。前者一個墓穴價格已經漲到9000元,而后者價格則為3.6萬元。
“活在北京,葬在河北”,是網民對北京墓地價格過高的抱怨。或許這種抱怨并不客觀,比如北京民政部門的數據顯示,去年,北京市的經營性公墓中,逾20%的價位在萬元以下。不過,也應該看到,低價墓仍然是少數,大多數墓地仍然價格不菲。
有關方面應該聽懂背后的民意訴求,既需要推出更多的公益性墓地,也應該從制度上明確城鎮公墓的公益定位,讓公墓真正姓“公”。
現在,受墓地價格畸高影響的主要是城鎮居民。這有其制度根源。
民政部門1992年實施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屬于第三產業。”辦法還規定,未經批準,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由民政部門下屬的殯葬事業單位建立。
從這份文件可以看出,現在確實有大量的公益性墓地,不過,絕大多數都在農村,而且,批準經營的公益性公墓對城里人也并不“優惠”。城鎮公墓則是經營性的,屬于“三產”。如果各地都“嚴格”按照文件執行,一些城市恐怕到處都是高價的商業墓了。
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合理之處在于,一方面扭曲了城鎮公墓的公益定位,另一方面又使行政部門實際上壟斷了經營性公墓的市場供給。而建立在嚴格審批制度下的公墓經營,顯然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這不可避免地導致,公墓價格不合理地上漲以及違規經營亂象頻出。
根治目前墓地價格過高的亂象,有三種選擇:
一是讓城鎮公墓回歸公益定位,不以贏利為目的,嚴格進行政府定價,價格只包括建設成本、管理成本等基本費用。
二是不改變城鎮公墓經營性定位的前提下,打破公墓經營殯葬事業單位壟斷,同時,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只要符合公墓建設標準,即應允許各種資本建設、經營各種公墓、陵園。
三是兩種方案的中和,政府應讓城鎮公益性公墓為主,經營性公墓為輔,同時改革公墓管理審批制度,允許其他資本進入。這也是最切實可行的。
但是,無論哪種方案,都應該明確政府有責任為城鎮居民提供公益性公墓,打破目前經營性公墓的壟斷。
現在,一些地方已經意識到這些問題。比如,2009年,北京建成了首個公益性公墓,位于東五環外、朝陽區黑莊戶鄉的長青園骨灰林。顯然,這樣的公益墓地需要更多。然而,僅有這些不夠,有關方面更需要做的是,依據現實情勢,對20年前制定的公墓管理制度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