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2〕1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關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度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8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5500億元,代發地方債2500億元。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突出重點,加大對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就業、社會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對“三農”、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和節能環保、水利、地質找礦等的支持。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繼續控制樓堂館所建設規模和標準,壓縮大型運動會場館建設投入。全面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資金的審計。實施結構性減稅。認真落實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繼續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進行清理、整合和規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風險防范。繼續妥善處理存量債務。進一步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堅決禁止各級政府以各種形式違規擔保、承諾。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審計署、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管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