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摘腎基地的別墅已被重新裝修。記者 王貴彬 攝
16名犯罪嫌疑人摘取51枚腎臟器官,出賣后獲利1000多萬元。近日,因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器官販子、手術醫生等互相勾結的16人被海淀區檢察院起訴。
辦案人員介紹,本案系我國目前最大的一起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案件。
租別墅“改建”醫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團伙中的犯罪嫌疑人鄭偉,曾做過居間介紹,對于將“供體”介紹給“受者”,自己從中獲利的方式較為熟悉。
鄭偉交代,他于2010年春節通過朋友與安徽省蕭縣某醫院醫生周鵬相識,又通過周鵬認識了外科手術醫生趙健、楊國忠,麻醉醫生趙輝等人。
鄭偉以北京知名醫院的名義給團伙中的幾名醫生發了假聘書,帶領團伙,在北京頤和山莊一棟醫療條件欠缺的別墅中進行摘腎手術。“環境臟亂,設備簡單,必要的麻醉、搶救藥物,都是后來才買的。”團伙成員交代。
2010年12月,海淀分局刑偵支隊在偵查中發現了鄭偉犯罪團伙長期在海淀區倒賣人體器官(腎臟)獲利,先后將團伙成員控制。
根據警方調查和檢方審查,在2010年3月至12月間,鄭偉等人組成16人團伙,在江蘇省徐州市某縣醫院和北京的臨時處所,共手術摘取了51枚活體腎臟,出售給需要換腎手術的尿毒癥患者,涉案贓款超過1000萬元。
賣腎者只得兩萬五
據檢方介紹,腎臟器官供體張某,高中輟學后,他離家外出打工卻依舊經常向家人要錢,后來家人就不再給張某日常花銷。
張某說,他通過網絡搜索賣腎信息,并在網上和鄭偉團伙成員聯系,以2.5萬元出賣自己的一枚腎臟。他回憶,他從外地來京的當天,被一個男子接到海淀區肖家河一個出租房內,后被帶到醫院進行腎臟配型檢查,并與一名急需換腎手術的尿毒癥患者配型成功。
但張某2.5萬元賣掉的一枚腎臟,到了患者王某手中,價錢翻了8倍。中間利潤被鄭偉團伙獲取。
腎源受者王某是尿毒癥患者,據他介紹,他在京治療期間,在醫院里認識了鄭偉,二人經商談,王某以22萬元的價格購買一枚腎臟。
據鄭偉交代,與他聯系賣腎、手術的“供體”均為自愿,每人可領取2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報酬。
“供體”不知器官去向
據“供體”張某介紹,他被帶到出租房后,暫時生活在那里,與他一起生活的還有很多供體,被鄭偉“供養”,“都在等著配型。”
據介紹,部分供體手術后,從麻醉中醒來,自己的一枚腎臟已經被取出,“不知去了哪里。”
辦案方介紹,在審查過程中,很多“供體”文化水平不高,出于經濟上的需求而賣腎,大多都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而感覺是公平交易。
另據了解,鄭某從“供體”處取得的腎臟,用于與供體配型成功的買家進行移植手術,多由本市正規醫院完成。
【名詞解釋】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諾,組織出賣人體器官以獲得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