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在論壇和微博上反映,江西省貴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負重傷后申報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卻因曾有犯罪前科而被當地相關部門拒絕。2月11日,當事人潘輝強接受采訪時確認此事。金屯鎮副鎮長楊西東受訪時說,因為潘輝強有案底,所以不太好申報;貴溪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卉表示,潘輝強沒評上是因為有事跡更突出的典型。
事件
追劫匪血灑數公里
在金屯鎮上開商店的邱金華說,2011年9月7日深夜,有陌生男子用菜刀砸砍店門,大喊拿錢來,很快將店鋪卷閘門砍開一道大裂縫。邱金華夫婦大呼救命后,門外突然傳來一聲大吼“干什么的?”隨后砸門的男子不見了。邱金華打開店門,循聲追至數百米外的鎮財政所門口時,發現鄰居潘輝強手持木棍,正和歹徒搏斗,潘輝強背上有一道長刀口,鮮血直流。民警到場后,持刀男子逃竄。最終,潘輝強等人在五六公里外將歹徒制服。
當晚,潘輝強被送入金屯鎮衛生院急救。接診醫生潘新華說,當時潘輝強身上有多處軟組織損傷、3處刀傷,最長的約20厘米,最深處2厘米,就診時因流血過多一度休克。
申報榮譽受累前科
事后,金屯鎮政府主動向貴溪市有關部門遞交了申請報告,為潘輝強申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
潘輝強2月11日接受采訪時說,在申報材料報上去兩三個月后,金屯鎮政府分管政法和綜治工作的副鎮長楊西東對他表示,因為他以前有犯罪前科,見義勇為的榮譽申報不了。
潘輝強說,自己前幾年在福建打工時,幫幾名實施盜竊的朋友開了兩回車,因此服刑9個月。
兩級領導說法不一
金屯鎮副鎮長楊西東接受采訪時說,市政法委對這件事情也很重視,后發現潘輝強有案底,雖然他已經結案了,但有同案犯至今沒落網,所以不太好申報,讓鎮里跟潘輝強解釋下。“鎮里也很關心潘輝強,準備幫他報銷醫療費并在大會上表揚。不過潘輝強比較要強,他并不看重錢,而是非常看重榮譽。但有案底我就沒辦法了。”楊西東說。
對于因潘輝強有案底而不予評選的說法,貴溪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卉予以否認。她表示,相關部門不否定潘輝強的見義勇為行為,但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評選過程中還有事跡更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輝強沒被評上。>>回應
調查
經費緊張名額受限
按《江西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只要存在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就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并進行表彰和獎勵。
據了解,貴溪市2011年評選上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只有兩人。因2010年度沒進行評選,其中一人的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在2010年。
據貴溪市政法委一名干部介紹,因經費緊張,貴溪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評選平均一年一個人。貴溪市2003年開始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目前只有五六十萬元。因為只能從基金產生的利息里拿錢進行獎勵,貴溪市準備給2011年度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發放的獎金標準是犧牲人員2000元,致殘人員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