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昨日報道《大年初一去寺廟是“公車上香”?》見報后引發了網友熱議,云南省有關部門也高度重視,及時展開了調查。昨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紀檢監察室公布了調查結果,證實了本報報道中提到的“涉嫌上香的公車”確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保衛處車輛,并稱將嚴肅處理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
昨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室負責人通過云南網對此事進行了回應,回應稱此事被曝出后紀檢監察室立即對此事進行了查證,并證實了網傳照片車輛確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保衛處車輛。
回應稱,據紀檢監察室調查,年初一下午,保衛處職工趙某某接到其78歲母親電話,稱其在盤龍寺上香時扭傷右腳踝關節,趙某某在經請示處領導同意后,于下午4點至7點間駕駛該車前往盤龍寺將母親接回家中。
該負責人表示,趙某某一事屬公車私用,違反了公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此,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給予嚴肅處理。
該紀檢監察室負責人還表達了網民和媒體對政府工作監督的感謝。(記者 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