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巖松:
一到春節前,人們都會念叨一句話,“有錢沒錢回家過年”,但是在沒錢的人群中有一種現象不是真的沒錢,而是他沒領到自己該拿到的錢,也就是被欠薪了,這樣的事情往往發生在農民工身上。歲末年初,既是農民工返鄉的高峰,也往往是農民工被欠薪的高峰,媒體和社會對這種現象起碼關注有十來年了,按理說經過了這么多年的關注,并且去年也成為惡意欠薪入罪的第一年,都有了法律的保護,這種事就應當變得更少吧?但是由于經濟環境不太樂觀,加之歐債危機下中小企業面臨生存困境,今年欠薪的事屢屢發生,苦了想回家過年的農民工兄弟。這事能解決嗎?各地展開的“清欠風暴”能落到實處嗎?《新聞周刊》本周視點關注歲末年初的農民工兄弟。
本周視點:農民工的“新“年
短片一:
一組農民工領到錢的鏡頭
解說:每年臨近春節,我們總是能從新聞里見到這樣的鏡頭。原本是自己的勞動所得,拿到手里卻像是意外之財,這樣的酸楚大概只有經歷了討薪之苦的農民工才能夠體會。討薪的艱難,也讓很多碰到欠薪的農民工選擇放棄。在江蘇南京打工的金阿姨就是這樣,曾多次碰到過打工單位拖欠工資,但都因為不知道怎樣討回,就自認倒霉了。
同期:原南京宇揚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工人 金阿姨:因為家庭負擔重 要去想辦法掙錢
我沒有時間耗 去和(老板)拼這個錢 想是想要這筆錢
覺得自己很委屈了但是沒辦法了
解說:金阿姨這次碰到的欠薪企業原本是南京赫赫有名的民營企業,但是2011年八月受困資金鏈,這個擁有房地產、金屬制品等項目南京宇揚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忽然停產,企業老板也下落不明。近千名工人不僅失了業,該發的工資也拿不到。由此引發的近千件勞動爭議案件陸續涌到法院。
同期:同期: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院長 李傳松:如果說按正常的法律程序 可能要等到明年才能夠兌現
法院鑒于這種情況 超前介入 特事特辦 開辟綠色通道 使這一起涉及到上千人的勞動爭議案件得到了快速的處理
解說:六合區人民法院監督企業通過競價方式變賣了部分成品、半成品,共得款1400多萬元。依據法律,這筆錢優先用于支付職工工資和補償金。不到半年的時間工人們就拿回了拖欠的工資,可以安心過年了。
同期:原南京宇揚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工人 陶付標: 五千一百六十四 開心 開心 廠倒閉了肯定是拿不到這個錢了 抱著沒有希望的態度
是政府幫助解決以后 我們才拿到這個錢
同期:中國勞動協會副會長 蘇海南:由于現在整個全球的經濟發展態勢是低迷的,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速度也正在減緩過程之中, 因此在一些大工程就出現了資金斷裂或者是資金不足,沒辦法支付工程款。
解說:有數據顯示,我國80%以上的農民工在中小企業和房地產建筑企業里務工,而建筑企業超七成工人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由于2011年面臨特殊和嚴峻的經濟環境,很多中小企業和房地產建筑企業都會遇到像南京宇揚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這樣資金鏈的問題,這也意味著“討薪糾紛”將比往年更嚴重。2011年12月5日,人力社保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9部門昨天聯合舉行工作會,要求各地在2012年元旦、春節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確保工資基本無拖欠。
同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楊志明:對發生農民工欠薪逃匿的 實行嚴厲打擊
依法治罪 重點案件要及時公開曝光 接受群眾監督
解說:應該說每年政府相關部門在治理欠薪問題上都花費不少精力,每年歲末年初各地的“清欠風暴”都不斷在想新辦法。2011年12月,“重慶市南岸區公安分局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掛牌成立,這是全國警方首個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中心成立不到一周,就為農民工追回欠薪上百萬元。
同期: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副局長 向俊:我們公安機關這塊主要職能 一個是依法打擊
特別是《刑法修正案(八)》頒布之后 惡意欠薪入刑的時候 這就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 也是我們公安機關的職責
對惡意欠薪的嚴厲打擊
解說:2011年五月一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明確了惡意欠薪入刑,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惡意欠薪入刑和它同一天出生的醉駕入刑來,它顯得低調了很多。在實施了半年多后,各地才開始報道首例惡意欠薪的案件。2011年12月,包工頭吳某拖欠工人半年工資,成了上海首例立案的案件。公安機關調查發現,2011年八月,包工頭吳某向發包單位領取了131萬元的工程款,在支付工人工資、生活費等90多萬 元后,拒絕支付剩余的工資,
同期:工人:鄒國泉:說他沒有那么多錢 他工資不夠發給我們了 所以說他這里面有很大出入
解說:根據2011年五月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八)的條款,如證據確鑿,吳某將負刑事責任。
同期:上海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 胡海文:這目前還是上海市首例 以逃避支付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的案件
同期:中國勞動協會副會長 蘇海南:我個人覺得這就是法律貫徹落實走出的第一步 比原來沒有
會形成一個比較大的宣傳或者說叫做反面教育。
白巖松:
回頭看2011年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全國人民都印象深刻的一定是其中的醉駕入刑,從高曉松到各地媒體報道的相關案例,使這一概念可以說深入人心,社會效果相當好,改變了很多人酒后駕車的惡習。但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同樣在這個《刑法修正案》中也新增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也就是惡意欠薪罪,然而,同醉駕入刑相比較,惡意欠薪罪卻很少讓人關注,全國也僅有零星幾例欠薪罪判案。這種冷清代表了什么?為何在很多地方難以落地?農民工兄弟為何不能用這個法律來保護自己討回工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