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高檔名酒的不是自己喝的,喝高檔名酒的不是自己買的,這是長久以來社會公認的現象。”政協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一份《嚴格公務接待用酒管理推動“公吃”改革》的提案直言不諱地指出,高檔白酒敢于背離價值規律而肆無忌憚的漲價,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款吃喝。
提案指出,近年來名酒廠家輪番漲價,“五糧液1618”售價高達1399元,一瓶普通的53度飛天茅臺,三四年前不過500到600元,如今市場價高達2000元,其他如國窖1573等高檔酒也是聞風而動,身價日增,2011年12月售價達1389元,茅臺酒8年漲了近10倍。“高檔白酒敢于背離價值規律而肆無忌憚的漲價,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款消費占據了名酒消費的一個重大比例,而公款消費導致了市場對漲價的不敏感。”
提案中談到,名酒廠可能的市場戰略是,當前名酒生產和銷售的總量已基本穩定,公款消費的用酒量大并且固化,因而采取提高單價、拉動股價而謀取高額利潤的辦法。各行政事業和國有企業等對名酒漲價也十分無奈,有的被迫將接待費用化解入會議費等正當報銷項目,以減少接待費用數額。
“艱苦樸素,歷來是我們黨倡導的優良作風,即使是改革開放后的今天,物質財富比較豐富,不用再克勤克儉,但節約始終是一項美德,何況是用納稅人的錢。”提案建議,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公務接待、公款消費的管理,制定更加嚴格、科學、務實的辦法,倡導簡便節約,切實推進公款消費的改革。
提案指出,可以借鑒公車改革的辦法,對公務用酒等作限價規定。根據不同級別的接待對象,不管白酒紅酒,以500ml單位為例,作價格限制。同時細化接待人員標準,限定接待總額上限,并規范接待、消費單據的填報和審簽程序。更重要的是加強監督和懲處力度。“要嚴格財經紀律,禁止將接待、消費費用轉嫁、分攤、隱瞞、虛報,禁止以數量換質量的行為。一經查實和舉報,上升到紀律監察乃至法律的高度來處理。紀律監察和財政部門要主動加強對“三公”等消費的監督管理力度,規范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鼓勵社會和單位內部的監督舉報。”
政協委員還建議規范政府采購,設立酒類等奢侈消費品目錄。除特殊情況外,禁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對這類奢侈消費品的采購與報銷。 (兩會報道組記者 代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