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正式披露允許地方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北京、上海已獲批準。記者昨日也從北京市相關部門了解到,北京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公租房的試點已經獲得國土部的批準。
北京試點去年年初上報國土部
徐紹史表示,對于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由省級政府審核同意并報部批準后,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獲批準先行試點。
此前,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供地壓力,一些地方開展了集體土地上建設保障房的嘗試。北京也提出,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并在海淀唐家嶺、昌平北七家等地試點。
由于擔心借試點變相建設“小產權房”,國土部對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一直持謹慎態度。去年6月,國土部下發通知,未經國土資源部批準,一律不得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不過國土部也表示,北京的試點已在去年年初時上報國土部,目前試點正在積極推進中。
該類公租房不能出售給個人
昨日,北京市相關部門一名人士表示,北京的試點確實已經獲得了國土部的批準。今年,北京公租房將繼續“三多一統籌”的建設管理模式,多主體建設公租房,其中就包括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來建設公租房。
該人士稱,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公租房與“小產權房”完全不同。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公租房,產權仍然為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不能出售給個人,只能配租給符合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并納入統一規范管理。
此外,根據北京公租房政策,公租房的租期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這也杜絕了以長期租賃的方式變相出售公租房。(記者 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