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研究制定的《關于衛生系統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的若干規定》日前發布。《規定》明確提出領導干部不得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娛樂活動安排等。
《規定》提出,全國衛生系統的領導干部不得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領導干部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采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以及各類衛生行政許可和審批等事項;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權上的影響干擾正常的醫療衛生監管、衛生執法等活動。
《規定》還提出,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銷售等營利性活動。(記者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