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楠)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會將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進行表決。如表決通過,該辦法將從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餐廚垃圾須分類定時定點投放
按照草案修改稿的規定,本市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并根據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變化進行調整。
對于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來說,餐廚垃圾、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要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廢舊家具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單獨堆放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單獨投放在相應的容器或者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定的地點;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應當單獨收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此外,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其中,城市居住地區,包括住宅小區、胡同、街巷等,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單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分類收集、貯存生活垃圾。
居民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并承擔處理費用。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公示的時間、地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拋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將實行“多排放多付費”
北京還計劃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草案修改稿中提出,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草案修改稿規定,新建住宅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設置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而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餐飲服務場所設置不剩餐的醒目標識,在服務過程中提示消費者合理消費,適量點餐。
本市鼓勵凈菜上市,提倡有條件的居住區、家庭安裝符合標準的廚余垃圾處理裝置。
舉報生活垃圾違規投放可獲獎
此外,草案修改稿中還增加了“禁止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收集、運輸餐廚垃圾”的內容。
同時,增加舉報人獎勵制度。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和投訴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依法處理有關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舉報和投訴。舉報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生活垃圾違規處理最高罰10萬元
草案修改稿特別提出,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公示可回收物目錄或者未分類貯存物品的,由區縣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收集、運輸餐廚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暫扣其車輛,沒收違法收運的餐廚垃圾,并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生活垃圾集中轉運、處理設施未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或者未進行分類處理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J204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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