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16日發布公告,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將于11月18日公布,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的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考生可于11月18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等地區的應試人員請使用聲訊電話16839800,其他地區請使用聲訊電話16899800。應試人員考試成績以司法行政機關書面通知為準。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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