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討論通過《疫苗供應體系建設規劃》
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討論通過《疫苗供應體系建設規劃》,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高農村學生尤其是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健康水平,會議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一)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展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準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試點范圍包括680個縣(市)、約2600萬在校生。初步測算,國家試點每年需資金160多億元,由中央財政負擔。(二)鼓勵各地以貧困地區、民族和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等為重點,因地制宜開展營養改善試點。中央財政給予獎補。(三)統籌農村中小學校舍改造,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切實改善學生就餐條件。(四)將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小學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財政按一定比例獎補。會議強調,要加強學生食堂管理,嚴格食品供應準入,確保食品安全。制定中小學食堂供餐規范,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準。建立專家工作組,加強學校營養指導。補助資金嚴格用于為學生提供食品,嚴禁直接發放給學生和家長,嚴防虛報冒領。全面公開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經費賬目及配餐標準,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會議討論通過了《疫苗供應體系建設規劃》。會議指出,接種疫苗是防控傳染病發生和流行最經濟、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我國現有疫苗可以基本滿足常規防疫需求,但還存在研發能力相對落后、規模化生產和應急保障能力不足、疫苗實際接種率仍需提高等問題。《規劃》要求:到2015年,初步建成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疫苗供應體系,實現常態必保,應急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疫苗供應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具備與發達國家同步應對突發和重大疫情的實力。為此,要建立完善疫情監測網絡,加強重大和新發傳染病疫苗研發,提高疫苗生產產能和質量,合理擴大疫苗免疫規劃品種和覆蓋人群,提高人獸共患病防控能力,健全儲備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
會議確定了疫苗供應體系建設的重點項目。一是培育重要急需新產品。盡快完成手足口病疫苗等6種新疫苗的研制及產業化,加快研制和研發一批新的疫苗品種。二是建設關鍵研發設施,重點支持新型疫苗國家研究中心等能力建設。三是擴增急需產能和實物儲備。四是提高疫苗行業裝備水平。五是建立疫苗質量檢驗體系。中央財政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所需疫苗等給予支持。重點項目安排投資規模約94億元。
會議強調,疫苗質量安全關系重大,要完善監管體系,嚴格疫苗生產、流通、預防接種的全過程監管。要加強自主創新,擴大國際合作交流。
會議指出,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一)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二)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三)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針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使用的質量安全責任不夠明確、擅自添加禁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屢有發生的突出問題,草案強化了地方人民政府的監管責任,規定飼料管理部門應當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狀況進行監測,并指導養殖者安全、合理使用,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質量安全負責。草案規定了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信用制度,管理部門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名單。草案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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