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北京)設立預防腐敗局并于近日公布了“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的主要內容。市預防腐敗局行政編制26名,設局長1名(由市監察局局長兼任),副局長2名,內設三個處室,各室同時作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內設機構。
據市預防腐敗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貫徹落實“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北京市預防腐敗工作,經中央編辦批復同意,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設立北京市預防腐敗局,在北京市監察局加掛北京市預防腐敗局牌子。市預防腐敗局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全市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推進全市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協調指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防治腐敗工作。
目前,市預防腐敗局局長由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張厚崑兼任,1名副局長由市監察局副局長宋蘭剛兼任,1名副局長由張嵐擔任。三個室的工作人員已基本到位,各項工作正在逐步推進。近期,將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圍繞貫徹落實全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范權力運行現場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本市廉政風險防控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二是按照中央《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要求,研究制定本市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三是開展防止利益沖突專題調研,在本市開展試點,逐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記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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