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人民幣的會費,學校給中小學生集體發放入會申請表。中國多地出現的類似情況,再次引發輿論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質疑。
中國中央廣播電臺近日接到來自沈陽、濟南、西安等地的聽眾來電,有家長反映自己的孩子被學校要求加入紅十字,并需繳納2元至5元不等的會費。讓尚無經濟能力的中小學生交費加入紅十字會,此舉的正當性引發質疑。有媒體直指學校有“強制”之嫌,并提出這些會費的最終去向的疑問。
《人民日報》14日刊發署名時評稱,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企業、學校,可以號召、鼓勵、引導慈善,但是不能將慈善作為一種“義務”去推廣。硬性攤派不是慈善,運用權力手段搜集慈善資源必然會破壞慈善生態。把慈善這一社會性的分配機制變成行政攤派、權力統籌,容易讓人產生逆反心理,無形中銷蝕慈善組織的公信力。
這篇文章指出,“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國慈善組織的公信力、公眾的慈善熱情,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與此同時,人們對于慈善的關注程度則有了極大提升。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前一些司空見慣的“慈善模式”正在被重新打量,比如對動用權力募捐的反思,比如對善款去向的關切。
另有媒體指出,由學校出面,讓尚在讀小學的孩子交費加入紅十字會,未必具有無可指摘的正當性。“強制小學生入會繳費令慈善變味”。
在2009年公布的《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在校學生加入紅十字會的是青少年會員,青少年會員是特殊的個人會員,其會費數額不限,按自愿原則交納,由學校紅十字會收繳。”
“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是中國《紅十字法》規定的內容,山東、陜西等地的紅十字會在接受媒體采訪表示,在學校建立紅十字組織是當地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的一部分。但這種向“特殊的個人會員”收取會費的做法是來自學校還是基層紅十字會,會費中是否有部分上繳紅十字總會?關于此事,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總會尚沒有明確回應。
有網絡言論稱,“自愿入會”等于換個方式要求學生家長為之“代繳”會費,這種過火的“慈善熱情”其實是“被踴躍”了。而致電反映此事的學生家長多持否定態度,有人說,“孩子太小,根本不明白加入紅十字會是怎么回事兒。”
有媒體評論說,慈善從來都是自愿的。“牛不喝水強壓頭”式的強制以及任何形式的變相強制,都嚴重違背慈善的宗旨,或許可以一時募集到更多的經費或捐助,但不可能積聚和培養出恒久的善心,甚至還會適得其反,影響慈善事業應有的信譽,讓人心生反感甚至產生抵觸情緒。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