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華城律師事務所獲悉,此前該律所律師賈方義以個人名義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的對康菲石油和中海油的溢油公益訴訟,要求設100億賠償基金,未獲立案。“海南省高院沒有給我們提出書面的回應,僅口頭表示污染事實不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nèi)。”賈方義律師的助手郭乘希律師表示。
在訴訟請求中,賈方義要求被告康菲和中海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賈方義認為目前溢油仍在發(fā)生、國家海洋生態(tài)遭到破壞,自己的生存權利受到了損害,因此以公民個人的名義對康菲與中海油提起公益訴訟。
8月16日賈方義還宣布也向天津和青島海事法院同時提出了公益訴訟請求,尚未得到正式回復。
此外他還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海洋局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訴訟,主要是由于國家海洋局沒有第一時間通報蓬萊19-3溢油事故,而是延后了1個月,并且沒有認定中海油也是事故責任方。
據(jù)了解,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還未對是否立案予以回復。
■ 分析
個人訴訟難度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告訴記者,訴訟或涉及申請對康菲石油進行財產(chǎn)保全,也就是在案件還未裁決時要求法院對康菲的資產(chǎn)進行凍結(jié),此申請在實際中也很難操作。“因為一般而言,法院做了財產(chǎn)保全,起訴方也要拿出相應的資產(chǎn)進行抵押,鑒于康菲中國龐大的資產(chǎn),個人是基本很難做到。”(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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