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報》報道,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起草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將于近期出臺。同時,人社部相關部門已開始著手調研公務員的津補貼情況,調研結束后將開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為公務員工資改革做準備。
據悉,《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涉及的主要是在分類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類事業單位。以后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即將出臺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基本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整體確定為7∶3、6∶4和5∶5三檔,公益性質越強,其崗位工資占比越大。
據悉,人社部已經開始著手在北京、云南等地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并根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
人社部有關人士說,此次著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就是為了要搞清楚目前地方發放津補貼的大致情況和具體差距,將來起草制定的《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會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崗位的津補貼標準。地區附加津補貼標準,將根據不同地方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水平等差異區別制定。但這并不意味著經濟發達地區的津補貼就一定比欠發達地區的高,因為政策制定時將考慮對邊緣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適當增設津補貼類別,并由中央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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