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單身浪潮已經來了。”在廣東省婦聯日前舉辦的“華人社會和諧家庭論壇暨第九屆全國家庭問題學術研討會”上,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所助理研究員陳亞亞提出,“如果說以往的‘單身潮’多是迫于客觀形勢,只是短暫行為,那么這次‘單身潮’的特征就是主動者明顯增多。”
陳亞亞的報告顯示,2005年北京30~50歲的單身者中,女性超過6成;2007年,上海的抽樣調查顯示,單身女性增幅比男性略高,且離城區越近,單身的可能性就越大。
為什么城市里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單身?中國醫師協會、中國醫院協會等機構年初發布的《中國城市“剩男剩女”健康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在導致單身的原因中,“工作之余宅在家里”排在首位(20.2%);第二是“沒有經濟基礎,沒房、沒車”(19.2%);第三是“社交圈窄”(18.4%);“對愛情寧缺毋濫、過于癡情、被曾經的感情所困擾”占17.0%;“不會與異性相處,對自己缺乏自信”占12.7%;“因事業和學業而錯失交友的最佳時機”占9.3%;另有3.2%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是獨身主義者,不打算結婚。
不斷升高的離婚率,也在制造著越來越龐大的單身族。依據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我國離婚總數7年來連年遞增,離婚總數的增長速度遠高于結婚登記總數的增長速度。
與“單身潮”相伴相生的,是整個社會的“少子化”。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表明,我國0~14歲人口為2.2億,約占全國人口的16.6%,比2000年下降了6.2%。根據人口學統計標準,一個社會0~14歲人口占到15%~18%即為“嚴重少子化”,15%以內為“超少子化”。由此可見,我們社會已經進入“嚴重少子化”階段。
在今年的“世界人口日”紀念大會上,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稱,少兒人口減少的直接后果是未來18~35歲黃金年齡組勞動力的減少,意味著國家經濟發展潛力弱化。
面對這樣的形勢,人們也開始討論:“單身潮”是否必然引起“少子化”?可否讓單身者也能養育后代?
有人建議,單身女性可以考慮領養孩子。根據中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人只需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撫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就可以領養一名孤兒。
也有不少單身女性仍希望經歷為人母的過程,希望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孩子。但“單身女性生育”的問題一直備受爭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但第18條又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有專家認為,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允許單身女性生孩子。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該條例第30條第2款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生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
條例一出,引發公眾熱議:這是否為“單身女性生育”開了綠燈?2003年國家衛生部新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給這場爭議暫時畫上了句號。《規范》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在實施試管嬰兒技術中,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目前,單身女性想要生育子女,不僅沒有法律許可,還要面臨計劃生育指標、孩子戶口、社會保障、教育以及社會輿論壓力等一系列現實問題。
據規定,為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戶口,須持《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單身自然不具備《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實際上很難給孩子上戶口。
心理咨詢專家朱美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社會應鼓勵獨身女性融入社會,建立健康的家庭,而不是鼓勵她們逃避社會責任。
事實上,在一些西方國家,非婚生子的現象非常普遍。中國新聞網2009年3月19日報道,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公布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2007年美國新生兒數量達430萬,其中4成為非婚生。人民網2011年4月2日報道,歐盟統計局發布的“第三次人口報告”顯示,歐盟1/3的新生兒是非婚生子。其中,愛沙尼亞60%的新生兒是非婚生子。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翼表示,在老齡化速度逐漸加快的大背景下,我們國家的人口政策會從現在的積極限制生育的政策,過渡到不限制生育的政策,再過渡到鼓勵生育的政策。今后我們必須設計這樣的政策以應對老齡化帶來的勞動力不足。
“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可以考慮以女性為單位,而不再以家庭為單位?”一名民意中國網網友表示,事實上主動不婚的女性多數比較優秀,她們不生育對于社會是一種損失。我們應該鼓勵女性做母親,增加對她們的寬容度。生育不僅僅是個人的事,也是青年的社會責任,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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