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修正案將于9月1日開始實施,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預計有6000萬人不用再繳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這是一件利民減負的好事,但很多人卻因此遇到了煩惱:“不納稅”,將沒有個稅證明,這將會對他們造成怎樣的影響?
“限購令”下的無奈:無稅單如何購房、買車
聽到個稅起征點提高的消息,今年剛從外地來成都工作的小林喜憂參半。喜的是,他的月薪未達3500元,不用繳納個稅了;憂的是,不繳納個稅,他就不會再收到稅務部門寄發的納稅證明了。
“我準備結婚買房了,但戶口不在成都,按規定必須提供連續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才能買房,如果沒納稅證明怎么辦啊?”小林有些擔憂。
眼下,在很多實施房地產限購政策的城市,一部分人群正在面臨著這種“尷尬”。
目前全國有多個城市實行房地產“限購令”,其中很多城市均要求外地戶籍購房者提供一定年限的個稅繳納證明。比如北京市非本地戶籍要有5年以上納稅證明,才可以購買住房一套。而在杭州,非本地戶籍購房者辦理房貸也需要提供納稅證明。個稅起征點提高后,相當一部分外來務工人員是否因此失去購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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