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交通執法總隊第六大隊在軍事博物館地鐵口進行出租車夜查。記者 戴冰攝
坐了不到半分鐘,開了不足100米,來自山西的一對母子在公主墳立交橋附近就被出租車司機“好心”地請下車。
就在她們犯迷糊的工夫,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工作人員已經上來,查處了這起明顯的出租車拒載行為。
“蹲守了兩個小時,這是第一起拒載行為,此前的4起乘客都沒有上車,而是在出租車下與司機交流,因此只能算作疑似拒載。”市交通執法總隊第八執法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劉長征介紹,拒載有明確界定,指出租汽車營運車輛顯示空車待租標志,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絕載客,或雖未顯示空車待租標志,但主動詢問乘客去向,得知去向后拒絕載客等行為均屬于拒載。“不上車則不算拒載,執法人員也只能勸導,不能進行任何查處。”
經過初步調查,這對母子由于對北京不熟悉,因此打算打車去府右街附近。上車后,司機“熱情”地說:“去府右街要到馬路對面打車,在這里打車需要繞很遠才能調頭,非常不劃算。”于是母子倆發生了剛上車就下車的一幕。
然而,真實情況是從此處調頭所需行程不足500米,司機不愿意搭載主要是嫌路堵。
近期,類似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在北京50個區域內同時展開。市交通執法總隊主要打擊出租汽車拒載、私改計價器、議價繞路多收費等違章行為。
“最多的時候,一晚上我們在一個地區能查處類似拒載行為六七起,為了避免司機認出執法人員,本次采取了異地執法。”劉長征說,出租車拒載最多將被處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款,司機的不良行為也會被列入“黑名單”,情節特別惡劣者將被取消營業資格。
市交通部門表示,隨著整治工作陸續展開,全市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有所提升。如乘客上車告知司機目的地后被拒載,可當即撥打68351150或68351570進行投訴,告知接線員車輛號牌、車輛所屬公司、駕駛員服務監督卡號、案發時間、地點等。為方便日后處理,可用手機等工具進行錄像、錄音或找第三人做證。(記者劉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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