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發生在大興區的二氧化硫泄漏事故,源于廠家儲存不當,導致普通化學品二氧化硫脲受潮“變身”有毒有害氣體二氧化硫,并四下擴散。市安監局昨天首次通報該起事故原因,并下發了夏季高溫高濕天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通告。
市安監局有關負責人通報,5日19時許,大興區西紅門鎮的北京翰波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庫房冒出白煙,隨后附近居民聞到濃烈的刺激性氣味。安監、消防、環保等部門迅速趕到現場,疏散50多名群眾,于當晚24時30分控制現場,事故沒造成人員傷亡。經過對事發地點30米內的監測,確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未超標。
據了解,當天京城最高氣溫達35℃,最大相對濕度80%。由于該公司庫房通風不暢,再加上氣溫高、濕度大,所儲存的5噸二氧化硫脲受潮分解,產生二氧化硫氣體。二氧化硫脲本是普通化學品,白色晶體粉末狀,用于造紙、漂白等,須儲存在干燥潔凈、通風條件良好、室溫30℃以下的環境。雖然它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但環境條件改變后,也會揮發出有毒有害物質。早在2007年12月20日18時,該公司的庫房就發生過二氧化硫脲分解為二氧化硫氣體的事故。目前,該公司已被停產停業,不排除吊銷工商營業執照的可能。相關受污染物質正進行專業無害化處置。
昨天,市安監局下發通告,要求加強危化品以及易分解、易反應的普通化學品的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近期,安監部門將排查本市81家危化品生產企業的作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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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項夏季危化品安全規定
1、危化品從業單位及儲存、使用遇濕發生反應的化學品(如:二氧化硫脲、發泡劑H、保險粉、電石等)單位,要嚴格采取通風、降溫、防水、防潮等措施,保持溫度、濕度符合化學品儲存條件。露天存放儲罐嚴格實行噴淋降溫制度。
2、做好各類生產、儲存裝置的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防雷、防靜電、現場報警等功能完好。
3、按照相關法規、標準做好化學品儲存,嚴禁超量儲存,混存混放。
4、重點做好庫房防漏防澇措施,確保發生暴雨時不滲漏、不發生地面進水,并儲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物資。
5、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控制高溫時段危化品的出入庫數量,不得在庫房內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分裝作業。
6、結合夏季氣候特點,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隱患,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
7、各區縣開展轄區內相關企業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拒不整改的責令其停產停業,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記者汪丹)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