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14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報告》。報告說,過去兩年,中國面對頻發的重大自然災害,在救災和重建過程中充分保障人權,譜寫了人類歷史上偉大的人道主義篇章。
2009年4月,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
報告說,2009-2010年,中國重大自然災害頻發,抗災救援和災后重建任務十分艱巨,人民生命財產和人權保障面臨巨大挑戰。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大的8級大地震;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樹發生7.1級強烈地震。2010年8月7日,甘肅舟曲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
報告說,面對一系列重大自然災害,中國政府始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組織開展抗震救災和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了受災群眾的生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災害造成的損失,譜寫了人類歷史上偉大的人道主義新篇章。在災后重建工作中,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科學重建的原則,迅速出臺一系列支援災區的政策措施,將人權保障融入抗災救援和災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之中,在《行動計劃》中還專門就四川汶川災后重建中的人權保障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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