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來自西班牙的一對夫婦在南昌一賓館大堂和剛領養的女嬰在一起。本報記者 涂重航 攝
為孤兒棄嬰創造更好環境的同時,涉外收養也成為個別福利院的“創收”手段,監管仍待規范
中國涉外收養已有20年,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送養國之一。日前媒體爆出湖南邵陽福利院將超生嬰兒送養國外,再次引發公眾對涉外收養的關注。涉外收養究竟有哪些利益可圖,導致個別福利院的愛心變味?
在收養的過程中,收養家庭須向福利院捐款已是“協議”內容。捐贈款客觀上刺激了一些福利院送養孩子的積極性。
另一方面,涉外收養涉及各個環節的收費服務,是否存在利益驅動下的“擴大生產”?
5月23日,從南昌市收養中心走出四五十名外國人,他們懷中抱著一歲左右的中國嬰兒。
這天是星期一,收養中介多會選擇這一天為外國人辦理領養登記,剩下的公證、護照等程序,也將在這一周內完成。
“我們只做不說。”南昌市收養中心主任傅月蟬拒絕提供涉外收養的信息。他說上級有規定禁止宣傳,“涉外收養爭議很大,雖是公益項目,但總遭到指責,被誤認為‘賣小孩’。”
傅月蟬說,國際領養確實有領養人向福利院繳納“捐贈費”,但這個款項是雙方協商而定。
當天20多名中國兒童被領養,每份協議都有“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贈35000元”的字樣。
5月20日,一名從事國際領養工作的人士說,如今國際領養捐款已由兩年前的3000美元漲為35000元人民幣(以目前匯率約5400美元)。
除此之外,國際領養過程中,公證費、材料費、服務費、證件費以及旅行費用繁多,這個過程下來,每領養一名中國兒童約花費3萬美元。
這個利益在一些地方催生產業鏈條,積極推動兒童涉外收養的同時,違法違規案件也逐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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