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報告稱:
我國稅負水平高于中上等收入國家
宏觀稅負水平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不對稱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8日發布的中國稅收風險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認為,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目前稅負水平高于中上等收入國家,大口徑宏觀稅負水平過高。從財政支出角度看,我國宏觀稅負的水平和公共服務的供給水平存在著一些不對稱。與會專家在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表示,衡量稅負輕重應與政府提供的民生支出掛鉤。
據世界銀行的調查資料顯示,一國宏觀稅負水平與該國人均GDP呈正相關,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國家,最佳宏觀稅負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國家,最佳宏觀稅負為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國家,最佳宏觀稅負為23%;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入國家,最佳宏觀稅負為30%。“以此為標準:結合我國2009年人均GDP3700美元,我國目前的大口徑宏觀稅負水平顯然過高。”報告表示。
對于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具體有多高,尚無統一的說法,不同部門、單位和機構披露的數據也各不相同。2010年8月,財政部網站援引媒體報道稱,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統計口徑,2007年至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4%、24.7%和25.4%,這不僅遠低于工業化國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之后不久,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發布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92010》認為,2007年至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分別達到31.5%、30.9%和32.2%。
報告分析認為,之所利用相同數據卻計算出不同結果,合理解釋就是統計口徑不一樣。據介紹,計算我國的宏觀稅負,也就是政府對財富的占有程度,有小、中、大三種算法,小口徑只計算政府的稅收收入,中口徑計算政府的預算內收入,而大口徑也就是全口徑則計算政府的全部收入,其中政府全部收入不僅包括預算內財政收入,還包括了預算外收入、社會保障金收入,以及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各種名義向企業和個人收取的沒有納入預算內和預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即它是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各種形式取得的收入的總和。社科院財貿所報告測算的宏觀稅負水平是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的全口徑計算,而此前財政部網站上公布的稅負僅包含了政府稅收,是按照小口徑計算的。報告進一步指出,近年來我國宏觀稅負增長較快,從年均稅負來看,我國大口徑宏觀稅負遠遠高于中小口徑的宏觀稅負水平。
“稅負高低與稅負重輕不是一回事,稅負高不等于稅負重,稅負低不一定稅負輕。研究稅負輕重應與政府提供的民生支出掛鉤。”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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