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用“干柴烈火”來形容當前中國企業勞資關系矛盾情勢。在“柴”與“火”的摩擦碰撞中,顯然缺少柔性的、降溫的、預防性的介入因素。
這種介入因素,除了亟待轉型的中國工會要把維權作為工作重心,還有亟待強化的政府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有效履行監管職責。勞動保障監察,是根據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范勞資行為、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體制內途徑。但目前其執法監管能力還無法適應勞動關系矛盾“井噴”的速度。
中國現有2.3萬名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3000多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是這樣一支隊伍——
他們的人員嚴重不足。在一些地方1個監察員要面對幾千個用人單位、幾萬名勞動者,現場執法時還要緊急“借人”。
他們的經費捉襟見肘。即使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通常也只有人頭費,缺少辦案經費。即便是經濟發達地區,也沒有足夠的辦案車輛和攝錄取證設備;在一些地區,勞動保障監察員出門辦案要坐公交車、騎自行車。
他們面對著日趨復雜且數量猛增的勞動關系案件,有時每位勞動保障監察員平均1天要處理2個案件,被投訴舉報案件壓得抬不起頭來,很難主動出擊巡檢,更談不上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以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
他們5年前才統一了胸牌和臂章的執法標志,到現在還沒有全國統一的執法制服,有時只能便衣執法。他們的執法認知度還不高,很多企業老板和勞動者都不知道勞動保障監察是干什么的,以致他們會在執法中遭遇撕毀證據、毀壞法律文書,甚至受到人身攻擊。
他們僅有監督處罰權,缺少扣押、封賬等強制性的行政執法手段,最多只能讓財大氣粗的老板們拔掉“九牛一毛”,有時眼看著老板欠薪逃匿也沒辦法。
他們的執法大都要聽“各路神仙”的“招呼”,稍有不慎就會觸動敏感神經,被扣上“破壞投資環境”的大帽子。
這種狀態,與國際勞工組織對勞動監察隊伍“社會警察”的定位,相差甚遠。由于難以滿足勞動者的維權需求,一些地方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一年中會收到兩三百個“行政不作為”的投訴。在江蘇無錫,更有“錦旗哥”給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送上了“不為人民服務”的大錦旗。
從上世紀80年代末深圳、珠海等地自發出現勞動監察力量開始算起,中國勞動保障監察事業走過的20年,也正是中國經濟迅速騰飛、企業勞動關系加速失衡的20年。
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加快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轉型契機下,無論是出于發展還是出于穩定的考慮,必須強調以政府為代表的公權力在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權益、化解勞動關系矛盾方面的主導地位。
“十二五”規劃建議中已明確提出,“要加強勞動執法,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動者權益。”期待在未來的5~10年中,勞動保障監察越來越得到各級黨政機關的高度重視,使之從被動應付轉為主動出擊,在制度安排和執行方面能有效地威懾和遏制企業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成為依法科學地為勞動者維權的中堅力量。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