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寧夏
固原“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明電〔2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1月29日14時30分左右,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西吉縣祥龍農村客運有限責任公司一輛號牌為寧D06895的客車嚴重違法違規超員載客(核載19人、實載37人),從西吉縣城開往該縣紅耀鄉,當行駛至新紅公路(新營至紅耀鄉)71公里500米一下坡轉彎處時,車輛發生側翻,造成11人死亡、22人受傷。據了解,事故車輛在連續轉彎下坡路段連續使用剎車,導致制動氣壓不足,車輛熄火停在斜坡上,乘務員下車取枕木擬止動時,車輛繼續向前滑行。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駕駛員操作不當,導致車輛翻下深溝,客車嚴重超員94.7%造成事故傷亡擴大。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將此事故的查處列入國務院安委會重大事故掛牌督辦的事項,依法嚴肅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春運期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春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加強各部門、各單位的統一協調組織。要認真分析春運以來道路交通安全特點和典型事故,針對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相關措施并落實到基層和各個崗位。
二、要進一步加大對客運企業和場站的安全監管力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要求,加大對客運企業和場站的監督檢查力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車輛、人員進入道路運輸市場。要督促客運企業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駕駛員特別是大客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對嚴重違章的駕駛員,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各地要進一步優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務,嚴格路面巡查,切實加大國道、省道以及農村地區縣鄉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嚴厲查處超速、超載、酒后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六必查”措施,即乘載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堅決防范超員車輛、安全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四、要進一步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地要加強對危險路段的交通管理和整治,加大資金投入,做好冬季公路養護工作,特別是做好冰雪、凍雨等惡劣天氣下的公路養護工作,及時鏟冰除雪,確保道路暢通、安全。對路面積雪結冰、事故多發等危險路段,要依照相關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必要時采取臨時交通管制和警車帶道等措施。
五、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各地要結合春運特點,特別是針對農村地區節日期間群眾出行特點,深入客運站、場站、農村等重點場所,通過多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和群眾宣傳交通法律法規以及超速、超員、非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危害,積極為群眾提供安全信息服務,提高全民自覺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出行平安。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