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義馬市進行了信訪部門的擴權改革:將黨委的群眾工作部與政府系統的信訪局合署辦公(《新京報》11月27日)。從一些個案看,信訪局擴權,的確提高了解決問題的效率。比如,小區長期用不上自來水,身兼副市長的信訪局長一聲令下就解決了。但這種制度創新卻引來爭議。
信訪擴權,是治標,還是治本,是服從國家法治化的愿景,還是及時解決當下矛盾?這個問題應被置于中國現代化轉型的時代背景中考量。
有學者將現代化的過程,稱為“惡魔推碾”,底層民眾“兩頭受苦”:舊時代那些人情化的、便利的、家長制的矛盾解決已經漸行漸遠;但,現代法治框架下政府內部的條塊分割、監督制衡、嚴格程序,還沒有給公眾帶來“現代化的正義”,卻先帶來了司法維權的高成本、行政程序的煩瑣。信訪,自然成為轉型中的中國的特有制度。
義馬在信訪系統中設巡回法庭的創新,就很有代表性。信訪局隸屬于政府系統,不能受理案件。但事實上,很多訪民就是要解決民事案件。訪民“信訪不信法”的很大原因是,法律途徑門檻高、耗時費力。于是,義馬法院在群工部設立巡回法庭;司法局每天派律師值班,免費代寫訴狀;法院審理注重調解。
這樣的機制創新,也正好凸顯了現行的信訪制度的不足:它既無直接為訪民解決問題的權力;但又是公民申訴維權的核心手段,被寄予厚望。在信訪制度在一些地方被異化,“降低上訪率”成為官員的考核指標,權利本位的信訪,被扭曲成為拘禁訪民,辦學習班、送精神病院的背景下,義馬對于信訪制度的改進,確有其現實意義。比如,過去很多民眾對公安有意見,動輒去公安部、省公安廳上訪,現在可以由義馬市直接交辦。信訪局也從下情上達的內部信息平臺,變成便利民眾、處理各種矛盾糾紛的平臺。
不過,義馬信訪系統擴權,提升了權力規格,甚至引進了司法權,形成一個“大政府”格局,雖能幫助解決訪民的現實問題,卻有違法治愿景下的分權、制衡的制度。
因此,信訪擴權只能是權宜之計。信訪制度如何改進,達到治本之效,還需在法治框架作進一步探索。(沈彬 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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