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主席將于11月11日至14日出席在韓國首爾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五次峰會和在日本橫濱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十八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8日,外交部舉行中外媒體吹風會,外交部部長助理劉振民、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商務部副部長易小準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了胡錦濤主席與會背景情況、主要活動和重要意義,并回答記者提問。近百名中外記者出席。
一、關于二十國集團首爾峰會
劉振民表示,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是全球經濟治理的主要論壇,中方愿同國際社會一道,推動首爾峰會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推動各成員繼續本著同舟共濟精神和互利共贏原則,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向市場發出二十國集團成員團結一致應對世界經濟領域重大挑戰的積極信號,以提振市場信心,鞏固世界經濟復蘇勢頭;二是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加強國際金融市場監管,增加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發言權和代表性;三是推動解決南北發展不平衡,為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提供政治支持;四是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實現發展回合目標。
朱光耀表示,前不久在韓國慶州舉行的二十國集團各國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發表了聯合公報,全面、平衡地反映了二十國集團各方的政策意見,為首爾峰會做了重要的政策準備。會議在以下方面達成重要共識:
一是二十國集團各方一致認為,全球經濟正在繼續復蘇,但勢頭脆弱且不均衡,承諾通過協調與合作,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通過采取一系列政策行動降低部分新興市場國家面臨的資本流動過度波動風險,繼續抵制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措施,加強多邊合作,提高外部可持續性,推動減少過度失衡并將經常賬戶失衡控制在可持續水平。
二是在多倫多峰會共識的基礎上,“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框架”得到進一步完善,相互評估在國別層面展開,以應對短期和中期挑戰。同意向領導人建議在首爾峰會后繼續開展成員國主導的、咨詢性的增長框架工作。
三是歡迎并承諾在各方同意的時間框架內全面實施巴塞爾委員會、央行行長與監管當局負責人起草的銀行資本與流動性新框架;建議首爾峰會通過金融穩定理事會關于提高監管力度和有效性的建議;降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帶來的風險;落實二十國集團金融監管議程。
四是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份額和治理改革達成共識,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向富有活力的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份額低估國轉移6%以上,同時保護最貧困國家的投票權;繼續推進增強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包括最貧困國家發言權與代表性的動態進程。
五是歡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近期為加強全球金融安全網而實施的貸款工具改革,進一步增強全球應對系統性沖擊的能力。
六是重申在2015年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承諾,并將為此加倍努力。
易小準就首爾峰會經貿議題提出三點看法:
第一,關于“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框架”。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三者同等重要,都須得到高度重視。特別是在金融危機影響尚未消除的情況下,首爾峰會尤其要強調經濟增長的強勁性、可持續性,這是擺脫危機影響、實現復蘇的根本。
第二,關于南北發展不平衡問題。在實現平衡增長中,最迫切需要消除的是南北發展不平衡。受國際金融危機等影響,一些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面臨新的發展困難,2015年如期實現千年發展目標面臨巨大挑戰。中方支持首爾峰會在發展問題上取得積極成果,選擇優先領域制定行動計劃,推動發展進程。
第三,關于推動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目標應采取的措施。一是繼續堅決抵制貿易保護主義。二是主要儲備貨幣發行國保持匯率相對穩定,避免采取競爭性貶值措施。三是發達國家取消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限制,推動更加平衡的國際貿易。四是加大對發展的投入,發達國家切實兌現承諾,加大對發展中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持,發展中國家通過南南合作,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