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今天上午舉行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表示,最高檢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部署,針對一些瀆職侵權犯罪直接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特點,高度重視、堅決查辦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招生考試等領域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和群體性事件背后的案件。同時,注意改進執法方式方法,加強法制宣傳、釋法說理等工作,努力使執法辦案過程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理順群眾情緒、促進和諧穩定的過程。
曹建明介紹說,最高檢同步介入1657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調查,立案偵查事故涉及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707件944人。加強對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司法保護,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報復陷害、破壞選舉等侵權犯罪案件212件459人。
2009年10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大瀆職侵權案件的查辦力度,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確保犯罪行為依法受到追究。曹建明表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把加大辦案力度作為首要任務,針對一些地方檢察機關不敢辦案、不善辦案等問題,明確責任,加強督導,強化舉報宣傳、線索管理、內外協作和指揮協調,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記者賈玥 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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