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國務院已正式批準我省設立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的設立,將對我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開放型經濟發展,提高企業國際化運作承載能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設立的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是對現有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區、成都保稅物流中心(B型)進行整合擴展而成的。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區2000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是中國首批出口加工區之一,2009年進出口總額64.2億美元,2010年1—7月進出口總額50.75億美元,增長43%,綜合排名全國第5、中西部第1,是全國發展最好的出口加工區之一;成都保稅物流中心(B型)于2009年3月通過驗收,7月正式封關運行,目前發展情況良好。根據國務院批復,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規劃面積4.68平方公里,位于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整合擴展后的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集保稅出口、保稅物流、口岸功能于一身,是目前國內功能最全、政策最優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利于海關監管運行,更有利于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在批準的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范圍內,已有英特爾、富士康、德州儀器、普惠、莫仕連接器等20多家企業入駐,投資總額22.3億美元,區內從業人員超過2萬人。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設立后,發展前景良好,對我省進一步承接產業轉移,帶動我省乃至西部地區的產業發展將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本報記者
○名詞解釋
綜合保稅區 是指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
綜合保稅區是我國目前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開放區域。綜合保稅區的主要稅收政策包括:國外貨物入區保稅;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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