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發展關系的問題一直是國際社會深切關注的重大問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聯合國憲章》將安全、發展、人權確立為聯合國的宗旨。20世紀60年代末,聯合國大會通過《社會進步和發展宣言》,指出“社會進步和發展應建立在對人的尊嚴與價值的尊重上面,并應確保促進人權和社會公平”。20世紀80年代,聯合國通過《發展權利宣言》,強調“人是發展的主體”,“發展權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新世紀之初通過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明確將人權確立為發展的中心內容之一,制訂了具體的目標,進一步深化了對人權與發展關系的認識,并在推動發展與人權的共同進步方面取得了積極的進展。
當前,世界經濟正在走出國際金融危機的陰影,進入后危機時代。國際金融危機更加促使人們思考:什么樣的發展理念更能促進世界和諧發展和普遍人權,什么樣的發展模式更能讓我們共同應對新的全球性挑戰并創造人類更加美好的生活。在這樣的背景下,探討人權與發展這個主題意義重大。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推動現代化發展和人權進步一直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的不懈追求。正如胡錦濤主席所指出的那樣:“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社會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進步,中國人民的命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中國人權事業也實現了歷史性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黨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莊嚴載入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人權事業發展,使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益得到切實保障,譜寫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篇章。”近年來,中國政府提出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強調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使社會更加公正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中國一方面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大力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和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致力于促進中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2009年,面對金融危機的巨大沖擊,中國政府采取果斷措施,投入4萬億元,著力“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促民生”,保持了國民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同時,制訂實施首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以國家規劃的形式明確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將人權發展納入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建設之中,使中國的人權狀況得到了切實的改善。
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是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以新的理念、方式和途徑推進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的30多年,也是中國人權事業取得歷史性進展的30多年。30多年來,中國實現了由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的歷史性跨越,居民生活條件得到了大幅改善,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了有效保障。1978年到2009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9%,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超過12倍,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三。全國人民的生活質量顯著提高,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57%以上下降到36.5%,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67%以上下降到41%。
中國政府重視從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國對8億農民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使低收入群體就業、子女入學、居住條件等問題得到很大改善。中國在全國城鄉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目前全國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99.7%。1978年以來,中國絕對貧困人口減少2.3億以上,占發展中國家減貧人數的75%。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3歲,比改革開放之初提高了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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