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獲悉,2000年到2010年,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數量由4000余萬上升到1.31億,年均增幅達33%。
據介紹,在人口大流動的時代特征下,公安機關過往的靜態人口管理模式顯現出“人來不知、人走不明、管理被動、服務滯后”的疲態。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成為公安機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著力點之一。
為解決“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管理滯后”這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的難題,各地公安機關強化了民警入戶調查走訪的責任,督促社區民警帶領協管員開展經常性走訪調查;同時,積極創新手段、廣辟渠道,落實出租房主、經營業主、用工單位責任,建立依托單位、學校、醫院、中介公司等組織機構采集流動人口信息的工作機制,還大力推廣在村居登記站、企業遠程申報點、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等采集流動人口信息的工作模式,采取“一站式”辦證服務等便民措施,提升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底數和動態掌握率。
針對流動人口聚集地違法犯罪高發、流動人口管理模式滯后的現狀,各地公安機關在了解掌握流動人口、房屋信息底數和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正逐步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治安管控措施,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模式。各地公安機關緊跟信息化建設步伐,積極開發建立信息平臺,實現了各種信息系統的關聯查詢和自動比對,有效預防、打擊了流動人口犯罪,還通過掌握流動人口吃、住、行等動態信息,及時發現違法犯罪線索。(記者周英峰、鄒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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